(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積極推進我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 />
更新時間:2021-11-25 21:28:18作者:admin2
沈陽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積極推進我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根據教育部《關于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基〔2008〕6號)和省教育廳《關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遼教發〔2002〕7號)文件精神,在總結我市近年來初中生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層次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環節,是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推進各類高中教育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保持教育發展大局穩定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招生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學內容方式、考試招生制度、質量評價制度等改革,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力求科學體現考試的信度和效度。
二、基本原則
(一)基礎性原則。初中作為義務教育階段,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根據開齊開足課程的要求,引導各地各學校認真執行新課程計劃。將個別科目下移到初二年級課時計劃完成后考核,構筑科學的課程框架,體現義務教育的公共基礎性特征。
(二)導向性原則。積極利用考試引導社會科學地評價學校和學生。引導初中面向全體學生,轉變教學方式,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引導小學畢業生理性地就近進入初中就讀,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引導高中摒棄“唯分錄取”,注重錄取素質優秀的人才,更好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三)發展性原則。關注學生的成長過程,既注重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的評定,更注重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定。把終結性評定與過程性評定相結合,更加注重過程性評定,引導學生健康、主動、全面發展。
(四)創新性原則。既要繼承過去一些好的做法,又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實行畢業和升學考試兩考合一、外語口語聽力采取人機對話測試,在考試分值的確定、內容的選擇和考試形式上體現新課程的理念和要求,促進基礎教育的課程結構、內容、教與學方式的進一步變革,進一步體現新課程理念,促進新課程的實施。
(五)整體性原則。保持招生大局的穩定。改革既要兼顧普通教育,又要兼顧職業教育;既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又要促進高中辦出特色,辦出水平;既要滿足社會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又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盲目擇校的現象,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和招生行為,以有利于高中階段各類教育資源的優化和利用,使高中教育整體效益得到充分發揮。
(六)公平性原則。在尊重學生個體差異的基礎上,通過多次考試、取消指標到校分數限制等措施,滿足學生多元選擇需求,體現教育更深層次的公平。
三、初中畢業生考試與評價改革辦法
(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從2013年開始,初中畢業生實行畢業和升學考試兩考合一,以升學考試取代畢業考試。從2014年開始,實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其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內容為初中階段學習的所有學科。所有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學業考試。凡不參加學業考試的均作為輟學,納入當地年輟學率計算之中,不頒發畢業證,同時不得報考高中階段學校。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包括以下兩部分內容:
1.關于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考試。具體方案如下表:
考試科目 分值 考試時間 考試形式 成績呈現方式 成績使用
語文 120 初三結業 閉卷 分數 計入總分
數學 120 初三結業 閉卷 分數 計入總分
外語 120(含聽力口語20分) 初三結業 閉卷+人機對話測試 分數 計入總分
物理 85
65 初三結業 閉卷
同場合卷 分數 計入總分
化學
思想品德 40
60 初三結業 開卷
同場合卷 分數 計入總分
歷史
生物 50
40 初二結業 閉卷
同場合卷 分數 計入總分
地理
體育
與健康 60 初三結業 實際操作 分數 計入總分
總分 760分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滿分760分。外語考試增加聽力口語測試,滿分20分,成績計入總分。
考試組織:以上學科(不含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市教育研究院統一組織命題,由市招辦統一組織進行。對于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由市教育研究院統一命題補考,學校自行組織。體育與健康考試將由目前的區縣(市)組織逐步過渡到由市里統一組織。
考試形式:外語聽力口語測試采取人機對話形式。思想品德與歷史采取開卷的方式。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生物與地理均實行同場合卷。
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最后一個雙休日。其中體育與健康考試時間與方案另行制定。生物、地理學科的學業考試在初二結業時由全市統一組織進行。因故未能參加初二年級生物、地理考試的學生,應參加下一屆學生的生物、地理學業考試,成績計入總分。
命題原則:以課程標準為依據,降低試題難度,試題難易程度不超過課程標準的要求,難度適中,具有一定的區分度,兼顧不同學生的學習實際和不同學校對錄取新生的要求。試題的難易程度低、中、高三檔試題的比例為7:2:1。
命題要切實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學生的實際并貼近學生的生活,要盡可能地以學生學習經歷作為問題的背景,引導學生重視學習過程的積累,注重對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學生創造性的發揮。
要減少機械記憶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思維過程,減少客觀題的數量,增加主觀題目。不出偏題、怪題,不出人為編造的計算、證明過于繁瑣的題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題目。
成績使用:以上學科考試成績作為升學依據時,以分數制呈現;作為畢業成績時,以等級制呈現,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凡經補考合格的考生,不論成績如何,均以合格畢業。
2.關于考查科目、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成績評定工作。
(1)信息技術考查。從2012年開始,信息技術考查安排在初三上學期進行,由市教育研究院信息中心統一組織兩次考試,學生對第一次考試成績不滿意者,可申請參加第二次考試,以最好成績為準。此項考查采取等級制評價,分別為合格和不合格。成績作為報考的前置限定條件,不合格者不得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和省級重點高中。
(2)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從2013年開始,理化實驗操作不再由全市統一組織進行考查。各學校在開齊開全課程標準規定的實驗教學課的基礎上,在教育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自行組織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日常教學中實驗教學開課情況、儀器設備配備和使用情況的隨機指導檢查。同時,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加強對理化生實驗能力的考核,實驗題目的分值占試卷滿分值的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
(3)音樂和美術的考查、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成績評定。以上學科的考查和評定工作由初中學校在教育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成績用A、B、C、D四個等級表達。
(二)綜合素質評價。
1.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以《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遼教發〔2008〕29號)中提出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創新與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采用學生自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法,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學期成績納入綜合素質評定。
2.綜合素質評價的方法。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區縣(市)教育局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市和各區、縣(市)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各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干部、教師、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各學校必須為每個學生認真填寫《遼寧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全面客觀地對學生初中三年的成長過程進行評價和認定。每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小組,由班主任、教師代表3人以上組成。教師代表對該班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于1學年,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時,應采用學生自評和互評相結合、班主任與任課教師共同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項目評定等級”及必要的“過程記錄”。各學校應將評價學生的內容、方法、程序向學生和家長做出解釋和公示,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運用。學生綜合素質確定為A(優)、B(良)、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作為畢業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為A、B、C檔的學生準予畢業,同時獲得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資格,得D檔者不得報考高中階段學校。
(三)藝術體育特優生考試。
從2011年開始,對藝術特優生美術項目進行全市統一集中測試。進一步規范體育、藝術特優生專項素質測試的程序和辦法,逐步實現對體育、藝術特優生全部項目的統一測試。
四、高中招生錄取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繼續實行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分配政策。保持指標到校占公費生70%的比例不變,從2012年開始,取消指標到校考生錄取的最低分數限制。
(二)科學確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從2011年開始,在目前普通高中280分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逐年適當提高分數限制。
(三)進一步優化招生考試服務。調整中考報名辦法和形式,進一步提高中招信息化管理水平。從2011年開始,全面推行中考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愿、網上咨詢、網上指揮(含網上同步指令)、網上巡考、網上查詢、網上評卷、網上錄取,實現中招全過程的數字化管理。
(四)逐步擴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自主權。在確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鼓勵優質高中積極探索自主招生、初中優秀畢業生推薦保送等多樣化的招生辦法,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均衡發展。
(五)加大學業考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中招錄取中的權重。支持招生學校對學生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等設置個性化要求,逐步改變單純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標準和招錄標準的做法,促進學生全面而又個性化地發展。
(六)積極引導中等職業教育的科學發展。加強宣傳引導,不斷提高職業教育的吸引力,確保職普比大體相當。鼓勵中等職業學校積極探索自主招生、注冊入學制度,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不含五年制高職)招生自主權。
五、切實加強對深化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的組織領導
(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政策對教育發展導向作用大,同時也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各相關部門和各校要科學研制實施方案,優化完善工作措施,認真周密部署實施,確保改革方向正確、措施得力、實施平穩。市建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工作的協調和指導。
(二)完善相關工作機制。1.建立誠信機制。凡涉及學生、家長和社會關注的重要環節,都要體現公開透明,嚴格實行公示制度、舉報、申訴和仲裁制度。通過簽訂誠信協議等措施,加強過程管理和全程監控,杜絕違規行為發生。加大對違規辦學和違規招生的監管查處力度,營造規范、公正、和諧的制度環境。
2.健全評估監督機制。開展好周期性評估和經常性督查。建立市、區(縣)、校三級督查制度,各地、各學校要對保障改革推進的制度建設、具體改革項目的方案設計、綜合素質評價的規范化運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自查。市教育局將對改革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3.強化技術保障機制。充分發揮基礎教育信息化管理平臺和招生考試管理系統的技術保障功能,確保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體育考試管理系統、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及畢業生驗證系統的全面對接。開發外語口語聽力人機對話設備和軟件系統,避免人為因素干擾,確保聽力口語測試平穩進行。
(三)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正面引導作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全面準確宣傳深化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的重要意義、工作部署和政策規定,努力營造有利于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順利推進的良好氛圍。
六、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方案
1.沈陽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學業考試實施方案,建議由體衛藝處和市招辦負責。
2.沈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外語聽力實施方案,建議由市教育研究院和市招辦負責。
3.沈陽市初中畢業生信息技術考查實施方案,建議由市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和市教育研究院負責。
七、進一步征求社會意見
此方案報市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討論。上網公布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市人大、市政協、教育行風監督員等社會各方面意見后,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批準后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