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2-20 23:39:31作者:admin2
7門學科共計滿分為600分。
同時,初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是學生學業考試的一種方式,按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計入總成績;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納入綜合素質評定之中,測評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定的重要依據,并按滿分30分(國家實驗區鄭州市為50分)計入中招考試總分。
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0%
為繼續推進教育的均衡發展,今年各省轄市和重點擴權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已達到的要逐步提高,并加大招生指標分配向薄弱初中傾斜的力度。
學業考試成績(包括各學科成績和總成績)原則上以等級制方式呈現,由各地基礎教育管理部門確定等級并統一實行網絡化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學業考試成績對縣(市、區)地區、學校以及學生進行排隊或公布名次。
移民考生有加分照顧
今年享受加分照顧的共有8種情況,需特別提出的是,今年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考生在報考高中時也將享受加分政策。今年專門規定: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計劃生育雙女家庭,其子女報考本縣(市、區)高中時照顧10分。另外,對移民考生也有加分照顧:移民搬遷后5年內,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顧5分。
其他加分情況與往年相差不大,考生可向所在學校或當地教育部門咨詢。
根據規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除政府規定的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內容。三好學生、體育尖子,晨光杯體育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計算機表演賽等活動的優勝者,其獎勵和照顧體現在綜合素質評定之中。
嚴禁向擇校生收建校費
根據規定,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提前單獨組織招生考試;已經組織的,不得作為錄取依據,并退還所收費用;已經錄取的學生一律不得注冊學籍。
除經省教育廳批準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實驗班和民辦學校外,任何學校不得跨省轄市面向全省招生。普通高中辦學體制改革試點學校(含高中分校)的招生要嚴格按照“四獨立”的要求,單獨核定招生計劃,單獨劃定錄取分數線,單獨發放錄取通知書,單獨編班,單獨組織教育教學,嚴禁“一校兩制”。所有改制學校(含分校)一律在學校所在省轄市范圍內招生,嚴禁跨省轄市招生。學校按規定收取擇校費后,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學費。學生中途轉學或退學時,學校要按學期退還相應的擇校費。
省教育廳同時重申:嚴禁向擇校生收取贊助費、建校費、捐資助學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