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2-30 04:37:19作者:admin2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2009年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節分別調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調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