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07 19:08:53作者:admin2
應該是差不多的!當兵的要求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公務員政審,我還是清楚的!\r\n公務員政審是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最后一道程序,在經過筆試、面試、體檢后,政審顯的要簡單的多,說白了也就是形式,只要你及你的近親屬沒有違法犯罪記錄就可以了,你本人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就沒事。政審都是審核你最后到的單位、學校。你現在是大學,高中時的檔案根本不要的,只要你現在的大學出具證明,或是到你大學去找你們的系主任、班主任、同學談個話就可以了,也有可能到你的家里,去找你的當地村居委會領導了解你的情況,因為現在你還沒有工作單位。最后祝你成功!
其實這沒啥好說的,無非就是要求你去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無犯罪證明,再核實下你家庭情況,家人有無犯罪史,有無fandong,有無練gong,然后派出所在你的政審表上寫內容蓋公章,就完事兒了
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
2.受過刑事處分的;
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
受撤消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有流氓、盜竊、貪污、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
5.組織紀律松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
6.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
7.超計劃生育的;
8.有其他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
#2 浙江省公務員招考----政審要求(警察類)
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1.政治思想落后,懷疑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不滿言行或有抵制、對抗行為的;
2.有擾亂社會治安、流氓、偷竊、賭博等不良行為的;
3.因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黨紀、政紀處罰的或曾
被開除公職的;
4.參加非法社團活動受到開除黨籍、團籍、學籍處分的;
5.紀律散漫、違反單位規章制度,曾受到口頭警告以上處分的,參與打架斗歐、拉幫結伙,與社會上不法青年來往頻繁、關系密切的;
6.曾被勞教、少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楚的;
7.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8.在招收期間直系親屬或關系密切的近親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死刑和正在服刑的;
9.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血親在國外或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請況了解不清楚的;
10.紋身的;
11.其他有不適合做人民警察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