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10 18:48:41作者:admin2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文件精神,從2016年1月1日起,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
根據學院具體實際情況,對各類學習折算學時作以下說明:
1.獨立完成的,按42(現初級職稱)或72(現中級職稱及以上)學時。兩人合作完成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別按60%和40%計算學時;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占50%,其余的由其他作者均分。
2.學歷學位教育。按成績單上的學時。成績單上只體現學分的,每學分統一按15學時計算。
3.短期培訓、參加學術研討會、參加單位計劃安排的新技術,新知識,新信息,系列講座等
按結業證或培訓(會議)通知上的學時,無注明學時的一天按6學時計算。(證書上要能體現培訓起止時間)
擴展資料
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理論政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專業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專業工作應當掌握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等專業知識。
第八條 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專業技術人員通過下列方式參加繼續教育的,計入本人當年繼續教育學時:
(一)參加培訓班、研修班或者進修班學習;
(二)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實踐活動;
(三)參加遠程教育;
(四)參加學術會議、學術講座、學術訪問等活動;
(五)符合規定的其他方式。繼續教育方式和學時的具體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制定。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