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29 09:01:35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施行陽光工程、依法制招的精神,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維護中學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規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理工大學普通專科、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河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2023年南陽衛校招生簡章,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第三條河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分校概況
第四條中學全稱:河南理工大學
第五條中學國標代碼:11653
第六條辦學地點
1.校本部:湖南省平頂山校長東路80號
2.教育大學:湖南省平頂山市七一路587號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
第八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九條辦學特征:河南理工大學是一所以文科為主,工、管、理、文、法、經、醫、藝術、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普通專科高校,學科囊括工學、理學、醫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法學、藝術學、教育學等9大學科門類。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河南理工大學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訂招生新政,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河南理工大學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河南理工大學普通專科、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河南理工大學紀委、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施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河南理工大學2017年面向全省28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分配原則依照上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有關通知精神,綜合考慮中學在各市(直轄市、自治區)的投檔批次、生源數目、往年投檔情況等誘因研究確定。在各市、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專業計劃以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我校去年專科預留計劃為10人。預留計劃的使用經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院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使用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較好的省份根據平行志愿錄取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投檔。
第十五條計劃公布方式: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形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中學通過招生簡章及中學招生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投檔規則
第十六條投檔工作在各市、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七條投檔原則
1.本著公正、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評判的投檔原則擇優選拔新生;
2.對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批次根據“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
3.對不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批次,根據“志愿清,專業清”原則進行投檔,即志愿優先,學校對考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
4.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語、數學、外語、綜合單科成績擇優投檔。
第十八條中考附加分:原則上同意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加分或降分錄取的新政。
第十九條退檔原則:對不服從調劑或身體健康誘因不宜投檔的考生,中學給與退檔。
第二十條復檢標準:專業投檔的復檢要求,根據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訂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考生投檔原則
1.考生符合報名條件和所在省藝術類考生投檔規則;
2.考生文化成績(中考成績)在所在省藝術類考生文化成績控制分數線之上;
3.考生專業成績(所在省藝術專業聯考(統考)成績)在所在省專業成績合格線之上;
4.美術類、音樂類專業在符合上述要求情況下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投檔;播音、編導類專業在符合上述要求情況下根據“總分=(文化成績÷文化課總分)×50+(專業成績÷專業課總分)×50”計算總分,從高到低擇優投檔。
5.對藝術專業成績并列分,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投檔;文化成績仍同分,依次按英語、數學、外語成績擇優投檔。
6.在藝術類專業推行“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根據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進行投檔。
第二十二條其他投檔要求
1.英語語種: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為英文的考生;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考生入學后公共英語課只做英文教學安排。
2.男女生比列:各專業無性別比列要求;
3.我校大專軟件工程、網絡工程及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只投檔有專業志愿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
4.我校大專護理學專業和本科護理專業對女孩僅投檔有專業志愿考生2023年南陽衛校招生簡章,不接受專業調劑;女孩不限。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三條收費標準:按國家有關收費新政執行,參見2017年在各市公布的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新生報到:已投檔的新生應當根據投檔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不能按量報到的已投檔考生,應向中學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后報到;對未經中學同意不按量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舍棄入學資格;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舍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信息,將傳報生源所在市級招辦,在投檔庫中給以注銷,并完善《自行舍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五條結業證書及學位證書:中學生完成中學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者由中學頒授荊州理工大學結業證書,對符合國家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結業生,頒授荊州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