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0 21:10:15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為保障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文件。中華民國等有關法律,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 憲章。 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工作各項規定執行。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第一醫科大學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 學校代碼:10439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青島路6699號(濟南校區); 山東省泰安市長城路619號(泰安校區)
第六條 辦學性質和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七條 教育程度: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以主要領導為組長,其他領導為副組長,各單位、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 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招生就業部門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英語作文,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條 招生計劃: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通過省招生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 錄取批次
(一)山東省考生招生批次: 1.公費醫學生:本科生提前批; 2、普通本科生(含校企合作、中外合作辦學等):常規批次;
(二)學校在山東省外招生均為本科專業,招生批次以各省公布批次為準。
第十二條 計劃公布:省源計劃和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方式向社會公布。 考生也可以登錄學校招生網站進行查詢。
第十三條 外語:除招生計劃中明確注明的專業外,學校不限制考生可以參加考試的外語。 學校的公共外語科目有英語、俄語、日語。 特別提醒: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學習期間,部分課程采用英語授課。 建議外語考試語言為非英語的考生認真填寫本專業申請表。
第十四條 體檢標準: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執行。衛生計生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及有關補充規定。 。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對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核。 對體檢不符合要求或復試后不適合就讀錄取專業的,按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調整專業或取消錄取資格。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對于色盲或色弱考生有嚴格的專業限制。 請考生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填寫報名表。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學校對老生和新生一視同仁,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六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考辦公室規定的錄取比例對考生檔案進行審核,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的志愿設置和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各省。 對高級考生,根據考生文化測試成績,進行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高考綜合改革各省按照當地省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實施,相關專業選修科目按照公布的方案執行。 按專業組選擇的省份(如北京、天津等)將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十八條 尚未全面改革高考(普通文理科)的省份
(一)實行“平行志愿”報送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和考生專業偏好的順序進行招生。 如果考生“文化總分”相同,則按照省招生部門提供的成績排名錄取。 當考生的專業偏好未被錄取時,如果服從專業調整,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調整為補缺專業; 不服從重大調整的,將予以退出。
(二)不實行“平行志愿”備案的省份:招生計劃1:1范圍內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錄取; 已修畢專業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分數線,不符合調整要求的,予以退學; 同時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分數線,對剩余考生按照成績排名進行排名,直至錄取完畢。 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
(三)收集有意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成績第一”的原則予以錄取。 各專業的錄取沒有年級差異。
第十九條 各省份招生細則原則上按照我校招生細則執行。 當地省級招生機構有特殊要求的,參照考生所在省份招生規定執行。 其中,我校對內蒙古考生的錄取規則是“在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偏好錄取”。
第二十條 個別專業特別說明
(一)校企合作專業:為滿足國家和山東省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等重大項目對各類醫學人才的需求,以及濟南國際醫學科學中心的建設,我校加強了校企合作辦學的廣度和深度,包括護理(航空航天方向)等校企合作專業。
(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為進一步提高教育國際化水平,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高層次應用型人才,我校積極對接健康中國戰略、健康山東行動和建設需求,聚焦在醫療健康產業方面,立足山東,面向全國護理人才需求,與意大利坎帕尼亞“Luigi Vanvitri”大學合作舉辦本科護理項目。
第六章 收費、退款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 退款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通過獎、貸、就學、補助、補貼、免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經濟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和學校有關規定,按照《山東省助學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個部門。
第七章 資格審查與頒發證書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在3個月內對新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核。 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證書頒發:
(一)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
(二)證書種類: 1、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2、臨床醫學、醫學影像、視光學、麻醉學、放射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等專業普通本科畢業生有資格申請執業醫師資格。 各專業執業醫師類別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實施。
第8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我校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招生。 若因網絡傳輸等因素造成遺留招生問題,我校將與相關省招生部門協商解決。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對冒用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