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01 02:03:24作者:admin2
注意!不僅是河南,多地新一輪征收社會撫養費開始?,F實政策調整是否到了與時俱進的新階段?而地方政府是否借“社會撫養費”之名,有“再撈一筆”之嫌?專家撰文呼吁的“生育基金”有沒有可取之處?南瓜來給您來細細分析:
商丘市柘城縣委宣傳部工作人員8月14日表示,此做法符合國家規定,但是只是停留在宣傳發動階段,尚未實施。商丘市衛計委工作人員表示,“柘城縣開征三孩家庭社會撫養費雖然讓大家感覺有些意外,但并非任性或者違法行政,只是有點不合時宜”。
一 放開二胎后,三胎超生罰款規定陷入兩難?事實上,社會撫養費已征收多年,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參考標準。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不僅是河南,媒體報道,最近,福建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8月6日發布的消息稱,對社會撫養費征收對象催繳(含2次)以上未履行到位的,擬將其納入“個人征信黑名單”。多地都在加大宣傳,加大社會撫養費征收力度。
二孩政策開放以來,全國30個省份修改了計生條例,《河南省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5月修訂后,對三孩的罰款標準從原來的六倍改成了三倍,減少了一半。由此,也可看出,對超生罰款的規定也逐漸變得進步人性化。但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浙江、貴州、吉林等一些省份甚至將社會撫養費繳納的基數上限提高到了3倍以上。
放開二胎政策開始3年,各地鼓勵二孩生育政策頻出,得到了人民認可。最近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還出臺政策,對明確“夫妻雙方或一方為農牧民的,經批準,可以生育第三個子女”。
在中國生育率下滑、未來人口形勢嚴峻的當下,輿論呼吁全民放開生育制度。在此背景下,重罰三孩的做法與國家生育政策的趨勢顯得很矛盾,政策的調整是否滯后,三胎的處罰是應該取消還是應該數額減少?
二、逆勢而為之動機:地方財政借機壯大金庫?據《中國之聲》報道,柘城縣2017年縣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3189元,農村居民為10061元。如果生三孩,城鎮戶口要罰款近14萬,農村也罰6萬多元,這筆數字總量可觀。
2013年9月,審計署指出,一些地方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不規范問題嚴重,普遍存在社會撫養費未按規定及時繳入國庫管理,部分資金在征收人員、計生部門和財政專戶等環節被截留、挪用等問題。
雖然這只是擔心,也提醒地方政府,在“土地財政”遭受詬病后,不能再把社會撫養費當做“搖錢樹”,需要有可持續發展的財政生態。而社會撫養費的用途公開,也是一個被人們關注的問題,之前多起新聞也讓人們看到一些地方利于社會撫養費,假公濟私的問題,社會撫養費用到何處?怎樣更透明?借此次爭議,也可以把問題的膿包真正擠破,形成良性發展,不是嗎?
三、專家呼吁生育基金 從大局統籌出發可取嗎?數據顯示,2017出生人口1723萬人,比2016年減少了63萬人,甚至比日本的出生率還低,現實可謂不容樂觀。我國育齡高峰期母親的數量在未來十年會減少45%,加上國人生育意愿降低,鼓勵生育,是應對此狀況的有效辦法。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則與此態勢相違背,對提高生育率產生消極作用。
8月14日,《新華日報》刊發了《提高生育率:新時代中國人口發展的新任務》一文。文章建議建立生育基金制度,并妥善利用好存量的社會撫養費,通過花費較小的經濟手段來鼓勵家庭生育等。此文也被眾多媒體轉載,可見此文也契合了現代國民的心理需求。
尤其是”建立生育基金制度”,提出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時,可申請取出生育基金并領取生育補貼,用于補償婦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斷勞動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損失。這種制度創新的設想,從大局統籌出發,讓人們耳目一新。
毋庸置疑,社會共識已經開始形成,嚴峻的人口形勢,亟需國家頂層設計層面的政策調整,怎樣未雨綢繆,提前布局,實現社會“善治”。人們對當面放開生育制度的呼吁,是否可以真實落地?生育政策怎樣充分考慮地區的差異性?
這不但關系到現實家庭健康發展,人口生態的調整,更是眼于國家民族未來發展的大計。
南瓜覺得,借此事件,正好形成了公眾議題,問題都可以充分研討,通過媒體可以形成更充分的交流,一些好的辦法也可以給決策者提供新思路,何樂而不為呢?
最后,這次河南的縣里說,社會撫養費還沒征收實施,那么,在媒體的報道后,是否會有相應的調整呢?期待河南計生委給予此事以正面的回應,調研民情,思考下一步計生政策。
喜歡南瓜的觀點嗎?歡迎留言評論。你覺得社會撫養費應該全面取消,還是根據各省情況有所調整呢?河南的做法合理嗎?期待留言。與其相忘江湖,不如一鍵點關注,謝謝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