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2 16:11:29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保障考生利益,保證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有關規定,制定本文件教育部對一般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工作,并結合學校的具體情況做好招生工作。憲章。
第二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四條 學校代碼:13655
第五條 江蘇省招生代碼為1803。其他省份招生代碼詳見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專刊。
辦學層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七條 學校地址: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杭錦大道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制定招生規模、招生政策,編制省級和重大規劃,研究制定招生計劃。決定重大招生事宜。
第九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督導工作組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面、全過程的督導和督導。
第四章 規劃與招生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根據辦學實際情況申報本年度招生計劃人數。經省教育廳批準后,綜合考慮各省高考報考人數及行業布局、就業去向、生源質量等因素,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編制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教育局與江蘇省教育廳共同編制招生計劃。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下發的計劃數量)
第十二條 調整比例:學校審核的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我校每批次招生計劃人數的120%。原則上不超過每批次計劃招生人數的105%。如果學生質量優秀,我校將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制定計劃,提高轉學比例。
第十三條 外語:我校所有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授課。建議使用非英語語言的申請人謹慎申請。會計專業(CIMA類)的考生除了達到專業錄取分數外,還需要具備良好的英語基礎。同時,申請該專業的考生應能夠負擔該專業相對于其他專業更高的培訓和考試費用。
第十四條 健康要求:報考我校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同時,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報考以下專業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評估。以下附加要求:
交通運輸(民航維修工程)、交通運輸(民航電子電氣工程)專業要求非色盲、色覺障礙;交通運輸(航空服務與管理)專業考生中,準備將來從事“機上客艙服務”工作的學生2024年南京航天航空大學金城學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在填寫申請表時必須了解航空公司客艙乘務員的身體要求(見詳情請參閱學校專業介紹)。
第十五條 積分政策:原則上認可各省(市、自治區)的各項政策積分,但加分總額不得超過20分。
第十六條 專業安排:除江蘇省、浙江省、內蒙古自治區外,其他省(市、自治區)安排專業時,各專業志愿者之間設置“專業等級”。第一、第二專業志愿成績差2分,第二、第三專業成績差1分,第三專業之后沒有成績差。在同等基準分數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專業相關科目分數較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江蘇省考生報考科目、水平要求及用途:
1、科目要求:各專業選修科目要求詳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2017年招生計劃專刊或登錄我校招生網站。報考我校的理科考生要求選修物理科目2024年南京航天航空大學金城學院錄取分數線(所有專業分數線一覽表公布),文科考生要求選修歷史科目。其他選修科目沒有限制。
2、成績要求: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時,普通文理科專業學術能力測試選修科目必須達到BC(兩門選修科目中任意一科可以達到B),必修科目必須達到4C1合格;藝術類專業學術水平考試成績必須達到4C。
3、等級加分:江蘇省在考生入學后進行專業安排時采用“等級加分法”:根據考生入園后所選科目成績加分,加分等級加分根據候選人提交的分數。然后進行專業的分類和整理。成績加分辦法為:所選科目取得A+、A、B+、B成績分別加6分、4分、2分、1分。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相關說明:
1、產品設計專業:面向江浙地區招生。考生須通過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后方可報考。
2、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面向江蘇、浙江、安徽、四川、重慶、遼寧、福建七個省市招生。考生須通過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后方可報考。
3、播音主持藝術專業:面向江蘇、浙江、安徽、遼寧、黑龍江五省市招生。江蘇省考生須參加南京師范大學播音主持專業學校考試。通過我校專業學校考試后方可申請。參加其他省統考的考生須通過本省播音主持專業統一考試后方可報考。
4、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參加2017年高考,取得文化考試成績,并按照省招生部門的要求填寫相應批次的志愿。考生文化課程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民辦、獨立學院本科控制線。對入讀項目的考生,將綜合考慮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予以錄取。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按照文化成績加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播音主持藝術專業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占65%、文化成績占35%,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十九條 其他專項招生的招生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證書類別及頒發方式
第二十條 證書類別: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畢業證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證書頒發方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在規定學習期限內完成專業培養計劃規定學分,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獲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頒發的南京航空畢業證書;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學士學位授予辦法》中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退款方式
第二十二條 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人文社科專業14000元/學年,理工科專業15000元/學年(其中嵌入式實訓專業170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16500元/學年。 (各專業學費詳情參見專業計劃備注欄,最終以相關收費文件為準。)
2、住宿費:1500元/學年。
3、江蘇省如調整相關收費標準,以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三條 退款辦法:按照蘇資費[2005]103號規定執行。
第七章 相關事項
第二十四條 新生錄取后,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在3個月內對新生進行全面審查。審核不合格或身體狀況不符合錄取專業要求的,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錄取為止。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在相應省(市、自治區)招生網站、學校招生網站及相關媒體上公布。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相關通訊信息: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杭錦大道88號
郵政編碼:211156
學院網站: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寄地址:南京市江寧區祿口街道航錦大道88號南航金城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1156
咨詢熱線:(025)87190011 傳真:(025)87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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