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0 07:03:51作者:佚名
教教教[2016]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做好2016年高中學校招生工作,促進高中教育大眾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堅持一般對等原則,協調招生錄取工作
2016年是實施“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 各地要按照國家普及高中教育的總體要求,科學制定高中教育發展總體規劃,明確2016年招生計劃西藏省中考錄取,早日做好高中招生工作。 工作。 要健全高中學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招生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宣傳等按照普通職業學校要求,切實改善招生情況。 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比例使所有愿意的初中畢業生都能進入中等職業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要利用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和全國技工學校電子注冊與統計信息管理系統,妥善對接中小學生學籍信息,切實做好普通中專、成人技工學校工作。中學、職業高中。 與技校系統信息對接。 對于有意進入中等職業學校的初三學生,可以通過開設職業課程或與中等職業學校合作的方式實施春季入學。 學生完成義務教育后,學籍將轉入中等職業學校。
二、深化改革創新,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招生規模
加強東西部對口支持,東部地區要充分發揮職教集團和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范校優質教育資源的引領作用,鼓勵學校加大跨學科辦學力度。 ——中西部省級招生計劃,服務中西部農村和少數民族地區。 ,為貧困地區學生提供更多接受優質職業教育的機會。 對口支援學校要積極加強在聯合招生、校企合作、師資交流、專業共建、資源共享等方面的對接,帶動受援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增強辦學水平。提供職業教育的能力。 地方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會同扶貧開發部門,將貧困家庭兒童職業教育納入工作計劃,安排專項招生計劃并落實學校。 各地和有關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采取措施,繼續招收新疆、西藏職業班學生。 要加強對貧困地區、縣鎮高中的支持,著力改善辦學條件,擴大普通高中教育資源。 各地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中考招生政策,確保符合當地條件的農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高中教育。
三、加強監管,落實陽光招生
地方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嚴格把控各類高中學校的基本條件和招生專業,科學確定辦學規模和每年招生人數,確保基本辦學條件和教育教學質量。 對違規招生、辦學秩序混亂、經費和免學費工作存在嚴重問題的學校,視情況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各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招生前公布具有實施學歷教育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名單。 未向社會公布的學校不得招收學生。 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中等職業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異地分校或者辦學點。 嚴禁在招生過程中搞跨地區、跨學校的學生封鎖和就地保護。 嚴禁初中教師介入或代學生填寫申請表。 嚴禁初中學校和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等職業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經費或者實物物資。 嚴禁進行虛假招生宣傳,欺騙、誤導學生,嚴禁規劃公辦普通高中、特級學校、違規、跨地區、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 地方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設立高中招生監督舉報熱線,并在當地主要媒體和本部門官方網站上公布。 省級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設立的監督舉報熱線須于2016年5月31日前分別報教育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四、建立有效機制,加大工作力度
各地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有效工作機制,加強溝通協調,統一部署,形成合力。 中等職業學校2016年秋季招生期限原則上至11月10日。 繼續實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月報制度。 各省級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須于7月至11月每月10日前將招生進展情況報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各地要認真組織、扎實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廣播、平面媒體、新媒體等渠道西藏省中考錄取,廣泛宣傳國家“十三五”普及高中教育、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逐步實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分類免學雜費。 對注冊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落實普通高中免學雜費等政策措施,使國家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 。 要指導各高中學校組織好校園開放日、政策咨詢會、宣講會等活動,確保2016年招生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