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16 17:09:25作者:佚名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堅持以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法規為依據,以促進義務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學校為目標,以規范招生行為、有效辦學為原則保障適齡兒童合法入學權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和招生依法實施。
(二)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根據“十四五”期間區域教育布局調整和常住人口變化,結合創建優質均衡對義務教育發展區域、公辦配套學校建設、緊湊型教育群體建設等要求,統籌全區義務教育發展。根據本實施方案和全區常住人口分布情況,按照就近免試錄取的原則,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及相關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就讀義務教育。
(三)利用“一對一服務”網站()提供義務教育招生欄目或“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提供報名、審核等網上服務和招生咨詢服務,方便家長' 為孩子注冊的程序。 。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相關信息,加強區教育局、中小學、家庭和社會的溝通。通過“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專欄-楊浦招生考試專欄”和學校網站、“校園開放日”、在社區張貼招生啟事等方式,告知學齡兒童家長明確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和所需材料,推廣應用“一站式辦理”電子證書。按時向幼兒園升小學的適齡兒童家長發放《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向小學升小學的學生家長發放《入學通知書》到初中作為入學證明。
(五)根據《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登記系統》提供的本地區適齡兒童數據,均衡配置教育資源,合理確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班級規模,安排用于學齡兒童的入學。進一步推進小學班不超過40人、初中班不超過45人的小班化教育實踐研究。
(六)本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應當按照區教育局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安排適齡兒童入學,積極為同一家庭的多名兒童就讀同一所學校創造條件。加強義務教育招生規范化管理,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年)要求,嚴禁義務教育學校在招生計劃外自行招生,嚴禁交叉招生。 ——擅自區域招生。實行均衡分班,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變相舉辦各類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各種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者證書作為招生依據或者參考,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學生。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人民警察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犧牲傷殘人民警察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人員,符合條件后妥善安排入學被審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應當安排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
二、主要內容
(一)小學招生情況
1.入學信息登記。適齡兒童家長可憑“一站式報名”或“提交申請”實名賬號登錄“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在線查詢入學信息并進行報名。
2024年小學招生對象為: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確不能當年入學的,可向區教育局申請延期入學。入學一年。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入學的,可以向區教育局申請入學。
4月15日至4月28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可通過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可到學區指定報名點(長嶺路50號小學初中招生辦)為孩子辦理入學登記。信息,獲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登記通知書》作為入學登記的重要依據。需要就讀特殊教育學校的中重度智力障礙、聽力障礙、視力障礙適齡兒童,請查看《楊浦區2024年幼兒園至小學特殊教育招生辦法》。
2.民辦小學入學注冊。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須在“一站式服務”網站義務教育招生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報名系統”進行入學注冊,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私立小學注冊”。其中,公辦小學報名期為5月8日至5月12日,民辦小學報名期為5月8日至5月10日。
3、協調居住地招生工作。繼續做好本市戶籍“戶戶分開”適齡兒童登記入學工作。本市戶籍在外區戶口且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或者戶籍在本區或者居住地與戶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確有困難無法在戶籍地就學的,可以憑本市戶籍地申請入學。 《失散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本市戶籍失散人員居住登記證》),到居住地申請登記注冊(截止日期為4月28日)。根據2024年楊浦區全市適齡兒童戶籍“分戶”實施細則,按照“戶籍地同地優先”的原則“戶口所在地”,區教育局首先安排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就讀學校,然后統籌安排本地區適齡兒童入學彼此分離的人。
本市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參照居住地的登記入學規定入學。在本市有戶籍并居住在廉租房的適齡兒童,可憑戶口簿和相關居住證明到廉租住房所在地報名入學,由區教育局安排就近的學校入學。
4、來滬人員的子女隨其上學。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于全市流動人口子女來滬就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 《上海市政府辦桂[2018]5號》等要求,2024年來滬的隨遷上海市居民隨遷子女適齡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子女,必須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上海市居住證》或《居住登記證》,且父母一方須持有有效《上海市居住證》一年內(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已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不含欠繳費用)或連續3年(自首次登記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完成靈活就業登記。
5.公立小學核查。 5月18日至5月21日,對全區公立小學開展第一批核查。公辦小學及區劃注冊核驗點主要通過“一站式服務”集中檢索相關信息,對已完成公辦小學注冊的適齡兒童及家長的證件進行核驗。 “提交申請”或“一次在線申請”網站上的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本市戶籍兒童家長須提供戶口簿和《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到居住地登記就讀的,還須提供《本市失散人員居住登記(回執)》(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 失散人員戶籍證明登記)或廉租住房相關材料等。
非本市戶籍的子女,家長須提供戶口簿、《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家長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證》、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證明或《上海市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就業、失業登記證明”、適齡子女的合法居留證件。
區教育局應核對來滬移民子女及其就讀一年級的家長的相關證件及有效期,并利用信息系統為來滬子女家長辦理入學注冊證。來滬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和靈活就業的移民。對比信息。
5月22日起,將向審核通過的學齡兒童發送公辦小學入學通知信息。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將于5月25日至5月26日參加公辦小學第二批核查。
6. 入學分配。該區繼續實行“一個戶籍地址,五年內只能有一次就讀同一所學校的機會”(同一家庭的兩個孩子除外)。如果該地區適齡兒童人數大于招生計劃中的學生人數,學校可以根據適齡兒童全家庭的戶籍狀況、年數等制定招生計劃他們已經掌握了家庭情況以及其他家庭信息,并在學校網站上發布。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屬于直系親屬第三代以外戶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區域內招生。
區教育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網校頭條,按照“集中報名、相對安排”的原則,統籌招收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來滬兒童入公立學校接受義務教育。距離和整體安排。”
(二)初中招生情況
1.查詢小學畢業信息。 4月15日至4月26日,各學校有序組織本市戶籍和符合條件的外地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家長在“上海戶籍信息表”中查詢戶籍地址、居住地址等。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報名系統”進行入學。核對相關信息,填寫監護人手機號碼(作為接收初中錄取信息的聯系方式)。如發現相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家長應及時持有效證件通過學生就讀小學更正。同時組織民辦學校,征求學生直接入學意愿。 4月26日是本市五年級小學生初中入學相關信息核對更正截止日期。
2、返回戶籍(居住)地學習。本市戶口在外地就讀的五年級小學生,畢業后可在戶口所在地區的初中就讀,也可申請返回戶口(居住地)就讀初中根據實際情況。確需跨區返回戶籍地(居住地)入學的學生,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學校將通知其審核材料、網上申請、統籌安排等事宜。家長應在線填寫《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戶口)》《本地就讀申請表》,經核實符合條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戶籍(居住)地區的公辦初中就讀。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在本區跨街就讀的,畢業后可隨小學生升入初中。需要返回戶籍地(戶口)就讀初中的,應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小學核實證件并統計匯總報區教育局。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安排入讀公辦初中。申請回戶口(居住)地學習的截止日期為4月26日。
3.初中招生辦法。本區公辦初中采取小學對口方式安排學生入學。具體操作按照小學畢業生“不考試、分界、相對就近、動態輪換、直接晉級”的原則進行。
4、來滬人員的子女隨其上學。安排來滬子女小學畢業就讀公辦初中。初中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后報考本市高中學校的有關規定和政策。
5、來上海讀六年級。本地戶籍學生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讀五年級的學生和符合條件的非本地戶籍學生在本區就讀六年級的學生須向學校提供信息。區小學、初中招生辦(長嶺路50號)持相關材料,辦理入學信息登記手續(相關手續參見《2024年外省小學生五年級學生信息登記辦法》)和直轄市到楊浦區就讀六年級》),由區教育局協調招生。
(三)民辦學校招生情況
1.出版招生簡章。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根據地區和學校的實際情況批準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并將各民辦學校的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相關信息已在《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和《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專欄-楊浦招生考試專欄》中公布。嚴禁在計劃外民辦中小學招收學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海外班”等涉外名稱招收學生。義務教育階段的民辦學校不引進境外課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辦學校應當在區批準的招生計劃和范圍內招生。經區教育局批準,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以適當擴大招生范圍。民辦學校可以根據走讀、住宿等制定招生計劃。民辦學校一般應制定自己的免試直考計劃和校外招生計劃。根據政策規定,民辦學校可以招收聯合辦學單位及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學生,并可納入學校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實行分類注冊。當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學校招生簡章,區教育局將實行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公告須向區教育局備案,并通過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當包括學校辦學情況、辦學特色、招生計劃、收費情況、“三個承諾”(不提前或變相組織學生報到、不進行任何測試、評估、科目練習、面試或面對面面試)。 、招生錄取不與任何培訓機構掛鉤)等。
2.實行網上報名。民辦學校實行網上注冊、網上招生。 5月8日至5月10日,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須在“一對一”網站義務教育招生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中填寫自己的志愿。每個學齡兒童必須填寫一所私立小學。參加隨機機考,可填寫一份轉入民辦小學申請表。 5月13日至5月15日,民辦初中招生的學生須在“一對一”網站義務教育招生欄或“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填寫自己的志愿。每個學生都會填寫一個私立初中參加計算機項目。入學隨機,可提交一份轉入私立初中的申請。注冊完成后,您將無法再次注冊、修改注冊信息或放棄注冊。
3.規范準入程序。若報考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人數,則全部錄取;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區教育局將組織隨機機考招生。 5月7日,啟動民辦學校直考。 5月20日至5月21日,對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將采用全市統一軟件進行電腦隨機錄取,并全程錄像。該區在計算機隨機錄取過程中引入公證機構參與,并向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監察、紀檢監察部門以及學校家長委員會代表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計算機隨機錄取結果由區教育局公布,并納入“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區教育局于5月22日組織核查。5月23日安排志愿招生轉學。
4.發出錄取通知書。 5月22日起,相關招生信息將通過短信、“上海市義務教育招生報名系統”等渠道陸續通知。民辦學校完成招生手續后,將錄取名單報送區教育局。學生按照學校通知辦理入學手續。
實行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未考入民辦小學的學校招生簡章,由區教育局根據2024年區、校招生政策,根據首批核定分配招生的公辦小學實際情況,按以下原則擇優選拔: “各戶統一優先,相似排序在后”。入學安排的詳細信息。對于未考入民辦初中的,區教育局根據公辦初中招生實際情況,按照2024年區校招生政策安排招生,本著“優先錄取”的原則,相應的學生,以及類似學生的較低排名”。小學畢業生填寫《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地(居住地)就讀申請表》的,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初中高中根據填表時選擇的戶籍地(居住地)而定。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公開招生信息
區教育局和學校通過“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網-教育局專欄-楊浦招生考試專欄”、學校網站或微信公眾號主動向社會公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信息,和其他形式。
區教育局向社會公布以下信息:
1.楊浦區教育局2024年全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方案。
2.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小學招生分區范圍、小學對口公辦初中規劃、楊浦區全市適齡兒童戶籍“分戶”實施細則等信息。
3、楊浦區各類學校的辦學規模和設施基本信息,包括:在校學生人數、學校面積、校舍面積、運動場面積、教學設施設備等。寄宿學校需公開信息關于他們的寄宿設施。
4.楊浦區各??類學校師資隊伍、專任教師人數及師生比、中高級職稱教師比例等。民辦學校還需公布人數學校教師隊伍中退休和再聘教師的比例。
五、楊浦區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收費標準、招生承諾、辦學特色等。
六、楊浦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咨詢方式、咨詢監督舉報熱線、信訪接待地址。
4月13日至14日,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極創造條件開展“校園開放日”活動。 “校園開放日”活動主要展示學校的辦學理念、師資水平、課程教學、課后服務、學校特色等,參與緊密教育群體建設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資源。 “校園開放日”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報名,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考核、面試、訪談或調查等,不得收集任何形式的簡歷(包括各種個人簡歷)。證書)和學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發出錄取通知書
完成全區適齡兒童入學安排、招生等工作后,區教育局將在8月15日前向新生發放《入學通知書》,并將學生入學信息接入“上海市基礎教育學生信息管理系統”系統”8月31日之前。 ”。
(三)推廣登記制度
完善義務教育學生學年注冊制度。學校應當將學年注冊相關事項告知學生和家長,并明確注冊審核相關材料的要求。
四、加強監督管理
(一)加強指導和監督
區教育局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義務教育資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決策機制,切實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指導、監督和管理,特別是強化電算化隨機錄取流程以及私立學校的成績。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市教育行政部門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招生的要求,及時糾正問題,確保招生招生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二)開展教育督導
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充分發揮責任督察員對學校日常督導的優勢,對本區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規范學校教育秩序等進行過程督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
(三)主動接受監督監督
區教育局在開展招生工作時,將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完善監督機制,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對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及時移送處理。依法移送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與相關部門共同努力,以解決該地區強制性教育階段的學校入學工作中的出色問題,并確保以標準化和有序的方式進行入學工作。
(4)實施問責制
在入學過程中,公立學校舉行或秘密地舉行關鍵課程,快速和緩慢的課程等,并使用各種考試,競賽,培訓結果或證書作為招生學生時的基礎或參考,或拒絕適當年齡的學生有能力接受通識教育。如果一個殘疾兒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強制性教育法”和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招募學校,那么地區教育局將命令他在時間限制內進行更正。如果證實該案是嚴重的,則直接負責和其他相關人員的校長將受到法律的懲罰。違反招生的侵犯是在校長和教師的聲譽檔案中記錄的,并且與評估專業頭銜和成績以及卓越評估有關。地區教育局將包括違反錄取和監督以及對學校績效評估的違規行為的調查。
(5)實施減少核措施
私立學校未能在入學過程中履行“三個承諾”,并通過考試(測試)和其他方法選擇并招收學生。錄取學生時,他們會使用各種考試,比賽,培訓結果或證書作為基礎或參考,或者有沒有學術地位的招聘學生,使用非法入學費,并為注冊學生的父母等組織評估和調查。是否有任何非法入學活動,例如未經授權招募計劃以外的學生,地區教育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立教育促進法”的規定命令校長或相關負責人員,“實施該法規”私立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晉升法和其他相關規定及時進行更正,并在適當的情況下減少學校的入學計劃并減少政府的特殊支持資金。
在2025年,市政教育行政部門仍將統一規定該市的強制性教育學校入學安排和要求,并且不允許所有類型的學校提前進行入學和相關工作。
附件:2024年在該地區強制性教育的學校入學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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