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03 09:00:53作者:佚名
2022年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報名條件、招生專業、報名方式、培養方案等,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北京理工大學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聚焦國家亟需的關鍵領域和重大基礎學科需求,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準,我校2022年在部分省份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下稱“強基計劃”)。
一、招生對象
我校強基計劃聚焦高端芯片與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凡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并有志于將來從事相關領域科學技術工作,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精神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該類考生須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以下簡稱“五大聯賽”)二等獎及以上。“五大聯賽”獲獎學生以全國青少年科技競賽獲獎名單公示網站()公示的名單為準。
注: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省份和專業
我校強基計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寧夏、新疆等省份試點招生。
招生專業及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專業
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3+3模式)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3+1+2模式)
數學與應用數學
理工類
首選科目物理
首選科目物理,再選科目化學
應用物理學
化學
工程力學
首選科目物理,無再選科目要求
智能無人系統技術
注:具體分省計劃請登錄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查詢。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考生報名
4月8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系統”(),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按照系統中公布的分省計劃,只可填報一個專業志愿,且我校不安排專業調劑。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6月12日至6月20日,所有報名考生需進入系統完成考生確認環節,并簽訂承諾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試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強基計劃考核資格,由此帶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四)學校考核入圍辦法
高考成績公布后,對于第一類考生,按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依據入圍成績擇優確定學校考核入圍名單,并公示各省各專業入圍標準。入圍成績計算方法為:入圍成績=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考數學單科成績*0.2。達到最低入圍標準的同分考生均可入圍學校考核。對于第二類考生,可破格入圍學校考核。
所有入圍考生的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五)考核辦法
6月30日至7月1日期間進行學校考核(具體時間見準考證通知),學校考核包含基礎能力測試、綜合素質面試和身體素質測試等環節,主要考查學生數學與邏輯、理科基礎(相關學科基礎知識),以及興趣志向、創新能力、科研潛質、思辨精神等,其中基礎能力測試與綜合素質面試分值之比為1:8。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面試參考材料使用。
身體素質測試為達標測試,不達標者不予錄取,測試項目為:立定跳遠(男),達標成績2.05米;一分鐘仰臥起坐(女)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達標成績25個。身體素質測試成績不計入學校考核成績。
注:如因身體殘疾、受傷等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參加身體素質測試的考生可以申請免測(需在身體素質測試前向我校提供有效證明)。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考生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和學校考核成績按照一定計算方法折算,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校考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招生計劃,按照綜合成績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同分的情況下,依次比較高考中數學、語文、理綜(高考改革省份為物理)、外語的單科成績。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
預錄取名單經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我校將于7月5日左右公布錄取名單并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所在生源省份后續各批次志愿錄取。
四、其他說明
(一)關于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選拔過程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于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通報生源省份教育考試機構并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到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范圍之外的專業就讀。本科期間階段考核后退出的學生原則上限于到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對應的普通班。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六)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七)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北京市的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會通過北京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等渠道進行通知。
五、監督保障機制
(一)北京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