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1 20:25:33作者:佚名
6月15日,邯鄲市教育局公布《市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辦法》,邯鄲地區外民辦普通高中須在規定時間內有序開展招生工作,最遲于2024年停止在邯鄲招生。
《辦法》規定,市外民辦普通高中計劃在邯鄲市招生的,應當由學校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于6月15日前將招生計劃報送邯鄲市教育局。邯鄲市根據我市普通高中發展狀況、教育資源布局、初中畢業生升學規模等情況,按照各市相對均衡的原則確定市外民辦普通高中在邯鄲市的招生計劃,并書面答復、向社會公布。未經邯鄲市教育局確認的招生計劃無效。
2024年邯鄲市外民辦高中招生實行自主招生,招生辦法根據當年實際情況確定。市外民辦高中應在邯鄲市公布中考成績、確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后開始招生錄取。
市外民辦普通高中在邯鄲市招收學生的,應當于7月30日前向邯鄲市教育局報送錄取名單確認函,經確認后向民辦普通高中所在地市教育局出具確認函和確定的錄取名單。市外民辦普通高中應當憑邯鄲市教育局確認的錄取名單招生,對未經確認錄取的學生不予招生。
市外民辦普通高中必須在邯鄲市教育局和學校規定的時間內有序開展招生錄取工作。不得提前或者超出規定時間錄取學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提前調查、意向報名、預約等方式爭搶生源,不得免試、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地區招生;不得錄取未填寫本校報名表的初中畢業生;不得錄取成績低于邯鄲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學生。嚴禁市外公辦普通高中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以公辦普通高中名義招生;嚴禁市外普通高中以選拔生源為目的與邯鄲市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各類考試。
辦法還規定,已經按規定被邯鄲市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機會,市外民辦普通高中不再允許錄取。
對未按本管理辦法規定入學的學生2024年邯鄲市中考分數線貝語網校,邯鄲市不予認定;對在邯鄲市有違法招生行為和不良招生記錄的市外民辦普通高中,一經查實2024年邯鄲市中考分數線,一律取消其在邯鄲市招生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學校和家長承擔。
措施強調,嚴格控制邯鄲市市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數量,逐年減少,最遲到2024年,市外民辦普通高中停止在邯鄲市招生。
據悉,此項措施將于今年6月起實施,邯鄲市教育局將堅決嚴厲打擊違規參與市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的學校、機構和個人,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