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2 22:51:37作者:佚名
為繼續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確保我縣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規范、科學、公平、公正、平穩有序,根據安康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印發<安康市高中招生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安教提發[2023]26號)、《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提發[2024]28號)、《關于印發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安教提發[2024]3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 評分方法
(一)計分科目。根據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實施方案和省、市文件精神,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品德與法治、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等科目被確定為高中階段入學計分科目。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考試成績須達到及格分數線,作為高中階段的入學控制標準。
(二)考試方式。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等科目采取閉卷筆試方式,思想品德與法治等科目采取開卷筆試方式。“體育與健康”科目體能測試采取現場考試方式,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信息技術等科目采取現場操作考試方式,音樂、美術等科目采取過程考試與期末考試相結合的方式。
二、招生管理
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在市普通高中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部署、市考試管理中心督促指導、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全面負責、組織實施的招生管理機制。利用市統一招生錄取網絡平臺開展報名、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工作,進一步完善規范有序、監管有效的招生機制。縣教體局成立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文件要求,統籌協調、不斷完善招生保障措施。各教體單位、科室按照分工負責,以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填報志愿制度為依托,全面負責全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規范、科學、穩定、有序、公開、公平。
1.招生計劃
2024年我縣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1682人(含外縣回戶籍地考生32人)。按照“推進義務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鞏固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成果,實現全縣高中階段入學率達到98%以上”“普通高中教育與中職教育協調發展,適應高考綜合改革要求和人民群眾新期待”的要求,經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市教體局下達我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1060人。其中,本縣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為1032人,具體學校計劃為:石泉中學782人、江南中學250人; 全市具備招生資格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我縣28人,具體學校計劃為:安康中學13人、安康高新中學15人。以上任務數均為指令性計劃,各高中不得超計劃招生,全縣高中招生計劃不得跨校調整使用。我縣2024年職業高中招生計劃為595人。
二、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面向全縣初中(含九年制)招生,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低于50%分配給本縣初中。符合定向招生條件的考生,按本人意愿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未完成定向招生計劃的,轉為統招計劃。定向招生指標僅限于在學籍所在地有戶籍、在所錄取的初中實際學習滿整個初中階段(三年)的應屆畢業生。普通高中不招收體育、藝術類特長生,不得跨市招生,不得直接招收外省學生或擅自跨省招生。
(三)志愿者報名
填報事宜以市考試管理中心(市招生辦公室)相關文件為準,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取依據和方式
堅持分數優先、尊重意愿、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公開招生、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意愿,以考生中考成績(含體育、健康測試成績)為基礎,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1.普通高中錄取。按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錄取細則分批次錄取。批次間按優先順序錄取,同批次為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尊重志愿原則錄取。每個考生只能錄取一次。
2.職業高中錄取。對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學生,按照其所填志愿,按照初中畢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結合綜合素質測評結果擇優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5. 標準化招生政策
1.回戶籍考生入學。保障初中畢業生回戶籍地同等條件下參加考試、錄取的權利。本市戶籍、在外省或省內外城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原則上應先在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入學,并辦理普通高中學生注冊手續后,方可申請轉入戶籍地高中就讀。 凡本縣戶籍、受外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限制不能報考中考地普通高中的學生,須于8月10日前向石泉縣教育體育局(縣考試招生工作站)提出申請,并提供真實有效的考試成績(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成績等級證明)、中考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中考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錄取分數線證明)及戶口簿原件。逾期不再受理申請。材料經石泉縣教育體育局(縣考試招生工作站)審核后,報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報考其戶籍所在地同類普通高中。
2.外省農民工子女高中入學。保障農民工子女同等條件下參加考試、被錄取的權利。根據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陜西義務教育階段農民工子女參加高考方案的通知》(陜教考〔2012〕8號),農民工子女入學須符合以下條件:農民工子女父親或母親持有石泉縣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石泉市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石泉縣有初中入學名額。進一步加強跨區域招生監管。跨區域招生要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嚴禁產生“高考移民”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未經審核備案而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按照學生招生管理有關規定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影響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3.嚴格清理規范錄取加分項目。學生在體育、藝術等方面的特長和表現不再單獨給予加分,全部體現在綜合素質測評檔案和結果中。認真落實教育優惠政策,軍人子女、公安人員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錄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按照《陜西省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陜教標〔2017〕9號)有關規定,除中央和省規定的優惠政策外,其他加分項目一律取消。
4.落實學籍管理規定。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高中招生工作的監測管理。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擬錄取的高中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經各級高中、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對正式錄取的高中一年級電子學籍進行高中注冊。嚴格落實“報人一致、報人隨到”的原則,加強普通高中新生學籍注冊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實際就讀情況相符,嚴禁本校出現“下線生”、學籍為空、實際就讀無學籍等情況。按照省、市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生招生工作的“十不準”。 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省內外其他縣(市、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縣級教育體育局不予辦理該類學生入學、轉學手續。嚴禁同時在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雙學籍”報到。學生從外省、省內外市、市內外縣轉入戶籍地就讀的,應同時將學業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檔案轉入戶籍地學校就讀。
(四)相關要求
1、所有考生按畢業學業成績(含體育、健康)從高到低一次性錄取,不留空位。如出現分數線相同,則以綜合素質測評成績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核成績為準。未經綜合素質測評的初中畢業生,不予錄取進入高中學習。
2、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依據轄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全市跨縣區高中招生計劃、初中學業水平測試計分科目成績等設定,經市教育體育局備案批準后公布。擬錄取高中招生信息須經市高中招生領導小組預審核制度,擬錄取信息經審核確定后,在規定時間上傳至安康市高中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全市招生錄取同時進行。
3、各學校確定錄取學生后,縣考試招生工作站打印錄取名單一式三份,審核無誤后加蓋縣教育體育局印章,一份報市教育體育局,另兩份由市教育體育局教育體育科和各招生學校歸檔。
四、各初中要按照縣局《關于轉發安康市教育體育局<關于印發安康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石泉縣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石教體科發〔2024〕7號)的要求,對每一名有報考意愿的初中畢業生建立《高中新生入學檔案袋》和綜合素質測評檔案,于7月10日前報局教體育科。各初中要于9月10日前將初中畢業生在縣內外高中(含中職、職業高中)入學情況報教體育科備案。
5、各高中要嚴格按照錄取名單及時發放《高中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須由縣教育體育局和錄取學校聯合下發。嚴格憑學校《錄取通知書》辦理新生入學手續。不得提前報到、搶報學籍。自覺遵守和維護全縣招生秩序。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錄取我縣學生的《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統一審核、蓋章(加蓋公章)后2024年安康市中考分數線,由錄取學校統一組織發放。錄取工作完成、新生報到10日內,新生名單須報縣教育體育局備案。凡高中生外遷學籍,須經縣教育體育局審核后辦理。未經審核同意,學校不得擅自辦理學生學籍變更相關手續。
三、職責分工
為確保全縣高中階段學生招生工作公正有序開展,現明確有關工作職責如下:
教育體育科:會同縣考試招生工作站制定高中招生計劃,牽頭協調、組織招生相關工作;負責協調初中學業成績測試和學生綜合素質測評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利用國家中小學生學業成績管理系統和國家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成績管理系統加強高中教育新生學業成績管理;負責落實職業教育招生政策,督促職業教育招生任務完成情況。
縣考試招生工作站:負責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名、考試管理、考試組織和志愿者報名等工作;負責考風考紀、考試安全和考試信息保密工作;協助市招生辦掃描筆試科目答題紙;在縣教育體育局領導下,具體負責高中招生工作。
縣教師培訓研究中心:負責選拔閱卷人員參與全市中考閱卷工作;組織開展學科成績分析;負責制定音樂、美術等學科考試標準;具體負責指導學校開展初中學生綜合素質測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教體局成立了以黨委書記、局長為組長,縣招生考試工作站負責人、站長為副組長,縣師資培訓研究中心、縣體育管理中心、政務科、教體科、財務科、安全與學生營養改善科負責人以及高中、初中校長為成員的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縣高中招生工作。
(二)嚴格工作紀律。全面加強高中招生全過程監督檢查,突出抓好成績核定、招生錄取等重點環節監督檢查網校頭條,確保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初中嚴禁以初中考試成績排序、公布初中考試狀元及錄取率。招生期間,縣教體局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設立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室,開辟舉報申訴受理渠道2024年安康市中考分數線,完善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做好考試招生信息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積極維護公正、安全、科學、規范的招生工作秩序。積極宣傳國家關于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加快新時代職業教育發展的有關要求,為加強高中階段招生管理、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實施期間,國家和省、市如有新的政策規定,應嚴格按照上級政策規定執行。
招生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