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08 10:23:24作者:佚名
安世新媒體
安陽師范學院
2019 年招生簡章
1.學校全稱:安陽師范學院
機構國家代碼:10479
法定代表人:黑建民
2.學校地址:河南省安陽市仙閣大道436號(仙閣大道校區);河南省安陽市文明大道265號(文明大道校區),郵政編碼455000。
3. 受教育程度:四年制本科
4.學校性質:公辦本科
5. 專業入學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身體健康要求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師范教育專業還需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需要。新生入學時須進行全面體檢。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結果嚴重不符者,取消入學資格。
2.外語:英語專業學生須以英語作為外語考試語言。其他專業對外語考試語言不作限制。錄取后考生的公共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
六、組織架構及規劃
1.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2.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人才需求、就業情況、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省、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按規定及時報送相關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并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3.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量不得超過全國本科招生規模的1%。各省預留計劃及未完成計劃的使用情況,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生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統一調整使用。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招生錄取考生數量超過實施計劃時,生源好的省份使用。我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定、緩交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監督。
七、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要求,我校實行“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督導”體制,根據考生的德、智、體條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2、學校根據各省生源情況貝語網校,參照有關規定確定晉升比例。
3.學校對已錄取考生的專業進行安排,結合各專業錄取要求,實行“專業清零”錄取方式。即對已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偏好和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第一專業偏好不能滿足,則按第二專業偏好錄取,仍不能滿足,則按第三專業偏好錄取,以此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偏好都不能滿足時,同意專業調整的考生,調整至未滿專業;不同意專業調整的,予以退學。
4.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原則
(1)美術學(含美術、攝影、繪畫)、書法學、音樂學專業按照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的總分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專業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設計學(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音樂表演、舞蹈專業按照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若分數相同則按照學業成績、英語成績、漢語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專業成績60%+學業成績40%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安陽師范學院地址,則按照專業成績、漢語成績、英語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廣播電視編輯與導演專業、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按照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50%的比例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漢語成績、英語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5)體育教育專業、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學生按照學業成績及格分數線從高到低原則錄取,若學業成績及格分數線與專業成績及格分數線相同,則按照專業成績、英語成績、語文成績、文(理)科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原則錄取。
(注:報考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學業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所在省份對應批次規定的最低控制線。對實行藝術類專業并聯志愿招生的省份,按照相關省份的規定執行。)
八、收費標準
2019年學校暫按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04]232號、豫教財[2007]74號等文件規定的標準制定各專業學費標準。若今年河南省政府調整學費標準安陽師范學院地址,我校將按照省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收費標準詳見《安陽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錄取通知》。
九、獎項與資助
學校目前已形成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為主體,包括新生“綠色通道”、學費減免、校內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資助、冬季資助、溫暖之旅、優秀貧困大學生、助學貸款還款資助等在內的精準資助體系。“獎、貸、助、減、免”五位一體的精準資助體系,廣度上覆蓋了全校每一位貧困學生,深度上服務了每一位貧困學生的大學生涯。所有資助級別、資助金額均以國家及河南省相關政策為依據,并根據國家及河南省相關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10.附則
1.安陽師范學院具有學籍的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經考試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安陽師范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科的學士學位。
2、學校未委托任何社會組織或個人承接招生工作,對任何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組織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3.學校此前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規定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為準。
4、本章程為安陽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本章程內容未盡事宜,請參閱具體招生簡章。
5、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僅適用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解釋權歸安陽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