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8 09:53:39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等學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辦函[2020]9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辦函[2021]8號)精神,為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的再學習機會,提升學生就業創業能力,結合我校實際和專業特點,學校決定2023年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一、基本原則
1.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專業志愿設置。我校設置一個專業志愿和一個調整志愿,若報名表中未勾選調整志愿,則視為考生放棄調整資格。
(三)以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考試合格者,按照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確定錄取名單,考試成績相同者,按畢業成績平均學分績點排序錄取。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專業
序列號
教學單位
專業名稱
主要的
代碼
紀律
類別
學習
年
學費
招生
計劃
數學與統計學院
數學與應用
數學
070101
科學
第二年
每年 5000
20
物理與電子信息學院
物理
070201
科學
第二年
每年 5500
20
機械與控制工程學院
機械設計與制造
及其自動化
080202
工程
第二年
每年 5940
20
計算機學院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080901
工程
第二年
每年 5400
20
三、招生對象及報名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目前處于失業狀態。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所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登記。
(3)申請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屬于不同學科,或屬于同一學科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要求。
四、報名方式
考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貝語網校,考生須于2023年7月21日前將以下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1、申請人親筆簽名的《白城師范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附件)掃描件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掃描件。
以上材料須為彩色掃描件,清晰完整,統一命名為“姓名+申請專業”,文件大小控制在50M以內,材料不齊全視為報名無效。
五、資格審查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報名條件,學校將于2023年7月22日至7月25日對考生報名資格及報名材料進行審核,考生于2023年7月25日到白城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查閱審核結果。
6. 評估測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第二次學士學位入學考試。
1. 考試形式
我校2023年第二次本科招生考試采用網絡面試形式進行考試。
2. 考試內容
1、綜合素質。滿分為60分,包括考察考生過往的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畢業論文、科學研究、社會實踐等情況。
2.專業能力水平。滿分為30分,主要測試考生對所應用專業的基本了解和潛在的學習能力。
3、大學外語聽說能力。滿分為1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外語聽說能力。
面試內容由學校統一組織制定白城師范學院教務處,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白城師范學院教務處,60分為及格。
3.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23年7月26日。
4. 審查程序
1、考試平臺和面試順序將于考試前確定,并于7月26日在白城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2. 面試時間為10分鐘,第9分鐘計時員提醒考生答辯結束前1分鐘,第10分鐘計時員要求考生停止考試。
3.面試結束后,考官將根據考生的回答以及評分表上注明的評分標準對考生進行評分。
4.考官評分完畢后,評分員會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計算出平均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5、評分員對評分表進行匯總、審核,填寫《考生面試成績匯總表》。
6、面試結束后,考生成績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公告一周。
七、錄取與入學
1. 入學
第二學士學位錄取實行成績優先原則,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轉專業的考生需重新面試,轉專業只進行一次。我校將于7月26日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布擬錄取名單,如無異議,將于8月1日發放《白城師范學院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2. 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需延期報到者,應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延期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書須由學生本人及家長簽字,掃描后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電話通知教務處辦理。延期報到時間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將按教育部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以便現場核查:
1、申請人簽字確認的《白城師范學院2023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附件)原件。
2、《白城師范學院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原件。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原件。
其中,《白城師范學院二十三屆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白城師范學院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需報送相關二級學院留存。
八、學生管理及畢業
(1)凡通過第二學士學位考試并被錄取的學生,均為全日制普通學生,學習期限為兩年,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有關本科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2)在學制規定期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按照學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管理規定,發給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上應當注明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學位證書上應當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3)對未達到畢業要求者,不延長學習年限,不留級,學校發給結業證書;對退學者,學校發給不完結學業證明。
九、附則
1.考生須對其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一經發現,一經發現,一經查實,一經查實,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名和錄取資格。
(2)學校教務處負責第二學士學位的招生與錄取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考試規定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凡與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