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6 21:50:36作者:佚名
答:2024年中考實行“七科五考+初中學業(yè)水平測試+體能測試”的入學考試制度。其中,初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為地理、生物。
本市中考、初二學業(yè)水平考試科目及時間如下:
6月25日9時至10時進行二年級地理、生物學業(yè)水平測試;6月26日9時至11時30分進行語文測試、15時至17時進行英語測試;6月27日9時至11時進行數學測試、15時至16時40分進行文科綜合測試;6月28日9時至11時進行理科綜合測試、15時至17時30分進行小語種測試。
問:中考總成績是如何制定的?
答:考生總成績如下:
(1)總成績?yōu)?2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每科120分;文科綜合100分(德法60分、歷史40分);理科綜合120分(物理70分、化學50分);體質測試40分。
(2)參加少數民族語言考試的考生總成績?yōu)?40分。每科最高分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文科綜合100分(其中品德與法律60分、歷史40分);理科綜合12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50分);少數民族語言120分;體質測試40分。
初二年級學業(yè)水平測試包括地理、生物、體育、健康知識綜合試卷,總分7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體育、健康知識10分)。
中考總成績?yōu)?80分;民語考試總成績?yōu)?00分。
問:城市普通高中的錄取標準是如何確定的?
答:(1)戶籍在市四區(qū)的初中畢業(yè)生(2024年3月1日前)和年齡18歲以下(2006年8月31日后出生)的社會考生。
(2)非本市戶籍、在本市初中具有正式學籍的農民工子女(2024年3月1日前轉入),且實際在校學習一年以上的農民工子女。非本市戶籍的農民工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地戶口簿、市四區(qū)居住證、市四區(qū)就業(yè)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并經勞動部門認可的勞動合同、靈活就業(yè)人員暫住地居委會出具的靈活就業(yè)證明、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3)高中階段在讀學生(含休學生)不得報名。
問:城市中學“分批次招生”政策有何規(guī)定?
答:自治區(qū)示范性普通高中實行“分批招生”政策。2024年,呼和浩特一中、二中、六中、十四中、十八中、三十八中、土默特中學、鐵路一中、內蒙古師大附中等9所自治區(qū)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50%向市區(qū)初中實行“分批招生”。
問:“單獨招聘”資格是如何確定的?
答:2021年入學(2024年參加中考)初中畢業(yè)生,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方可確認享受“單獨招收”資格:
(一)2021年通過本市公辦民辦初中同步計算機分配或隨機錄?。êy(tǒng)招)錄取2024復讀生高考政策,并在所錄取學校連續(xù)學習三年的學生。
(2)整體質量評價為B級以上。
自選學校學生或非社會招生生不具備“單招”資格,“單招”名額分配及名單公布將另行公布。
問:我市公辦、民辦高中可以面向本市所轄五旗縣招收學生嗎?
答:不是。
問:本市公立高中和民辦高中是否可以錄取中考成績低于本市錄取最低控制線的考生?
答:不是。
問:公立高中對體育、藝術、科學等特殊才能學生的錄取計劃有什么要求?
答:公辦普通高中體育、藝術類特長生招生計劃不得超過當年招生計劃的5%。體育、藝術、理工類初中畢業(yè)生須到所報讀學校報名并參加專業(yè)考試。各學校須于2024年6月14日前將本校組織考試合格學生名單報送市教育局招生領導小組考試工作組,同時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后確認生效。
原則上,藝術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全市“統(tǒng)招”最低錄取分數線的80%;體育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全市“統(tǒng)招”最低錄取分數線的70%;理工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為全市統(tǒng)招最低錄取分數線。
對音樂、體育、美術等專業(yè)成績優(yōu)異,符合下列條件的個人考生,由畢業(yè)院校推薦,經招生學校測試,錄取學校公示,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匯總后,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考試工作組,在“呼和浩特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7日后予以錄取。
(1)具有音樂天賦的學生。初中期間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全市藝術節(jié)貝語網校,獲個人一等獎、集體二等獎及以上;在自治區(qū)教育部門組織的中小學藝術展演中,獲集體三等獎及以上。
(二)具有體育特長的學生。初中階段達到國家二級以上技術等級標準,并取得國務院體育行政部門、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確認、公布的體育項目證書的學生;在各級最高水平比賽中取得全國青少年(學生)比賽前八名、自治區(qū)比賽前六名、市級比賽前三名的成績的學生;在青少年(學生)個人比賽中取得全國青少年(學生)比賽前八名、自治區(qū)比賽前六名、市級比賽前三名的成績的學生;在市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中取得前五名的成績的學生。參加青少年(學生)校園足球聯賽,取得全國八名、自治區(qū)“主席杯”前六名、呼和浩特“市長杯”前三名、旗、縣、區(qū)“區(qū)(縣)長杯”第一名的成績的學生。
(3)美術專業(yè)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初中時期在教育部門舉辦的全市藝術節(jié)美術創(chuàng)作展中獲得個人一等獎或者二等獎及以上成績的學生;在自治區(qū)教育部門舉辦的美術作品聯展中獲得個人二等獎或者三等獎及以上成績的學生。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深化體教融合推進足球改革發(fā)展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對學校優(yōu)秀足球運動員繼續(xù)深造給予支持。
問:加入人才計劃的要求是什么?
答:繼續(xù)在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學、第二中學、第十四中學、中央民族大學附屬中學、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收英才班學生。五所學??稍谑袇^(qū)招收英才班學生,每所學校招生計劃不超過30人。各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招生培養(yǎng)計劃,招生計劃經市招生領導小組評估批準后報市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具有學科特長的初中畢業(yè)生須到所報讀學校報到并參加專業(yè)考試。以上五所學校須于2024年6月14日前將本校組織的合格生源名單報送市教育局招生領導小組考試工作組,同時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試信息網”公示后確認生效。
問:今年普通高中招生需要遵循哪些紀律?
答:(1)嚴禁私自組織提前招生、偷考錄取、超計劃錄取、跨地區(qū)違法錄取。
(2)本市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入學考試的初中畢業(yè)生。
(3)嚴禁跨學校招生或者違規(guī)安排入學后轉學。
(4)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培訓機構)聯合招生或者以公辦學校名義招生。
(五)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各類考試選拔學生,或者將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6)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除學費、虛假宣傳等手段爭奪生源。
(7)嚴禁招收臨時學生和已經進入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習的學生。
(8)嚴禁將學生與學籍分開或留空學生學籍。
(9)普通高中嚴禁招收留級生、舉辦輔導班。
(十)嚴禁學校以服務費、代收費等名義向學生亂收費。未經發(fā)展改革委、教育廳等部門批準,學校不得增設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或者超出學校辦學范圍收費。
(十一)普通高中嚴禁收取擇校費、與錄取掛鉤的贊助費、跨學期收取學費。
(十二)嚴禁公布、宣傳、炒作初中考試、高考狀元、錄取率。
問:今年對普通高中學生、考試檔案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各普通高中在招收2024年中考學生時,須自入學之日起一個月內為學生辦理學業(yè)記錄延續(xù)手續(xù),保證學業(yè)記錄信息互通、統(tǒng)一管理2024復讀生高考政策,嚴禁生籍、學籍割裂。在校學生考試記錄的建立必須以學業(yè)記錄為依據。嚴禁學校為違規(guī)錄取的學生辦理學業(yè)記錄、考試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