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8 08:29:32作者:佚名
建設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與民辦學校同步注冊、同步招生
寶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行“市級統籌、縣(區)為主體、屬地管理”的工作機制。各縣區要按照市統一部署寶雞考試招生網,統籌教育資源,合理劃分學區,完善招生計劃,規范工作流程,確保招生公平。縣、區教育體育局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負責本轄區義務教育學校的具體規劃、組織實施、信息公開、學籍管理和監督管理等工作。嚴格控制“大班名額”。嚴肅查處亂招生、亂選校、亂收費、亂攤派等違規行為。
2014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其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各縣區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強化政府法律責任,落實控制輟學、保障學校安全責任,嚴肅查處“國學”問題。 “班”、“讀經班”、“民辦學校”等替代義務教育、保障適齡兒童、青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活動。
寶雞市教育局搭建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寶雞考試招生網,實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報名、同步審核、同步招生。小學招生采用網上報名,初中招生采用網上報名或直接錄取。各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嚴格遵守免費義務教育招生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考試或者變相考試確定生源。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由批準地統一管理,招生計劃應當提前申報。招生計劃由批準地教育局審批并在批準地招生。批準地招生名額出現平衡的,經市教育局批準,可以適當擴大招生范圍,但不得跨市招生。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民辦學校學位,按照公辦學校招生規定執行。義務教育學校不得組織招收特殊人才學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等名義招收學生。
確保流動兒童有序上學。完善以居住證為主的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流動兒童義務教育堅持“以當地政府和全日制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簡化招生流程和認證要求,合理確定招生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全部入學。不得隨意提高準入門檻。流入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向符合條件的流動兒童開放,避免流動兒童集中在少數學校。公立學校名額不足的學生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到私立學校學習。隨遷子女返回戶籍所在地學校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統籌安排。
家長根據戶籍或住房所在學區選擇公立或私立學校填寫申請。
家長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本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平臺,按照學區范圍、就近原則選擇就讀學校并準確報送新生招生相關信息。學生的ID號是唯一的搜索信息。家長只能根據戶籍或住房所在學區選擇公立或私立學校填寫申請。注冊系統有一欄可供選擇學校。當家長選擇的學區名額已滿時,教育部門可以根據備選選擇和可用名額進行統籌安排。各縣區教育體育局責成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審核家長(家長)的戶口簿(或居住證)、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等材料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信息不完整的,需補充提交。若信息提交不實,注冊將不予確認。
報名完成后,各縣教育體育局將按屬地原則組織轄區內學校招生。按照“同時招收、依次錄取”和“戶籍為主、住房登記為輔、就業管理為輔”的原則,優先安排適齡兒童青少年到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學區就近就讀學校,然后根據報名學生人數和學校學位資源,統籌安排學校招生——其他情況下的年齡兒童和青少年。對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整個錄取過程將接受社會監督,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未入學的適齡兒童,由縣、區教育體育局安排到相應學區的公立學校就讀。如果沒有更多的空位,將分配給其他公立學校。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工作完成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為選拔學生而自行或者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各類考試網校頭條,或者利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成績;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斷”生源;嚴禁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混班招收學生;嚴禁采取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方式。嚴禁學校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助學金”;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者等級考試證書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為重點班、快班、慢班等起任何名稱;嚴禁學校對學生進行排名或者公布中考第一名及其錄取率;嚴禁分離學籍、空學籍、偽造學籍等行為,不得違規跨地區招生和違規轉學的學生轉學籍。法規。
(西部網)(法學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