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10 13:00:00作者:admin2
此次改革是對現行士官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改革的內容主要包括7個方面:第一,增加了高技術專業士官編制。在不突破全軍士兵編制員額的前提下,將士官編制擴大到近90萬人。增編的士官,主要用于充實高技術部隊的技術骨干力量。
第二,調整了士官結構比例。取消現行士官服役分一期至六期的做法,保留初、中、高3個服役等級,服役時間分別為初級最高6年,中級最高8年,高級可服役14年以上,同時增加了中、高級士官數量,減少了初級士官數量。
第三,調整了士官軍銜制度。將士官軍銜由現行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初級士官軍銜稱謂為下士、中士,中級為上士、四級軍士長,高級士官為三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一級軍士長。
第四,改進了士官選拔辦法。逐步擴大從地方院校大專以上畢業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數量,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士官身份進行注冊認證,選取專業技術士官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能等級資格,建立選取高級士官專家評議制度。
第五,完善了士官培訓體系,首次選取的士官應進行資格培訓,初級晉升中級、中級晉升高級的士官要按崗位需求進行升級培訓。
第六,健全了士官管理體系。建立有條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級士官在服現役的各個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條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將士官職業技能鑒定納入軍事訓練考核計劃。
第七,調整了士官工資待遇。提高中級士官基本工資,調整士官津貼補貼,適時增設士官技能等級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