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7-16 23:58:51作者:admin2
新冠肺炎疫情屬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我國于2006年發布的《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表明,該應急機制適用于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可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Ⅰ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根據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統一指揮,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
Ⅱ級響應
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省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省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省指揮部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按照省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及其有關成員單位全力開展應急處置。
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時,省衛生計生委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地級以上市、省直管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縣(市、區)(不含省直管縣(市、區),下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級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并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時,地級以上市衛生計生部門派出工作組趕赴事件發生地,指導縣(市、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可以看出,隨著響應等級的降低,決策層次和緊急程度都發生了顯著變化。不管是一級或三級,疫情都還沒有解除,思想還是不能放松,個人防護還得做好,一切行動聽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