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6 17:15:11作者:佚名
東京電力公司在今天舉行的臨時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首次向海中排放將持續17天,每天排放約460噸,總共排放約7800噸核污染水。 24日,核污染水排放量預計為200至210噸。 每日排放量將于第二天公布。
△福島第一核電站航拍畫面
根據東京電力公司公布的計劃,將有一條約1公里長的海底隧道從福島第一核電站沿岸的儲罐延伸至太平洋。 隧道出口距海面約12米。 核污染水將通過這條隧道排入大海。 。
日本核污水排海位置示意圖
外交部:堅決反對 強烈譴責
24日,外務省發言人就日本政府啟動福島核污染水排入大海一事發表談話。 發言人表示,日本政府不顧國際社會的強烈質疑和反對,單方面強行開始將福島核事故污水排入大海。 中方對此表示堅決反對和強烈譴責,已向日方提出嚴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這種錯誤行為。
日本福島核電站污水處理是具有跨境影響的重大核安全問題,絕不是日本的私事。 自人類和平利用核能以來,還沒有人為將核事故污染水排入海洋的先例,也沒有普遍接受的處置標準。 12年前發生的福島核事故造成了嚴重災難,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到海洋中。 日方不應出于一己私利,對當地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二次傷害。
日本政府尚未證明向海排放決定的合法性、核污染水凈化裝置的長期可靠性、核污染水數據的真實準確性以及向海排放對民眾的無害性。海洋環境與人類健康與安全。 證明監測計劃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與利益相關者的協商不足。 海洋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 強行將福島核污染水排入海洋,是無視國際公共利益的極其自私和不負責任的舉動。 日本的所作所為,是把風險轉嫁到全世界,把痛苦延續到人類子孫后代核污染水會變成雨嗎,成為生態環境的破壞者、全球海洋的污染者,侵犯了各國人民的健康權、發展權、環境權。國家,違反其道義責任和國際法義務。 日本排掉了核污染水,同時將自己置于國際碼頭上。 必將長期受到國際社會的譴責。
中國政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食品安全和中國人民身體健康。
總臺記者現場探訪
福島第一核電站附近輻射水平嚴重超標
24日上午,總臺記者探訪了距離福島第一核電站約6.5公里的漁港。 港口停著十幾艘漁船,卻不見漁民的身影。
記者用輻射計檢測發現,福島第一核電站附近的核輻射值分別為0.12和0.15,最大值在0.2左右,遠高于東京0.01的核輻射值。 沿途經過的地方,輻射計顯示最大值約為2,這些區域就是福島所謂的無人區。 受高輻射污染影響,居民無法返回當地。
將核污染水排入大海會產生什么影響?
在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公司將核污染水排入大海的計劃中,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是關鍵。 日本堅稱經過ALPS處理的核污染水是“處理水”,并認為“處理水”已達標,可以排放。 但這種情況并非如此。
首先,核污染水中的多種放射性核素尚無有效的處理技術。
福島核污染水中含有氚、碳14、碘129等60多種放射性核素,其中很多放射性核素目前還沒有有效的處理技術,但日本一直表示“問題只是在于氚。” 誤導。
2020年,國際環保組織在題為《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污染水危機》的調查報告中指出核污染水會變成雨嗎,核污染水中存在高濃度的放射性碳14,去除碳14在ALPS設計之初并未考慮。 報告作者、德國研究員肖恩·伯尼指出,東京電力直到2020年才承認所謂的“處理過的水”中存在碳14。
國際環保組織調查發現,ALPS不能去除放射性氚和碳14,也不能完全去除鍶90、碘129、鈷60等其他放射性同位素。
其次,核污染水中的放射性核素影響人體健康。
日本堅稱,用海水稀釋后,水中的氚濃度將達到日本監管標準的四十分之一以下。 然而,稀釋并不能減少排放的核污染水中放射性的總劑量。
南京大學環境學院教授毛亮舉例說,“核輻射照射分為內照射和外照射,氚釋放出β射線。氚水排入海洋,藻類會利用其中的氚。”水合成蛋白質有機物,藻類是我們吃蝦魚的食物時,它會被魚蝦吃進去,在魚蝦體內變成蛋白質,那么當我們吃魚蝦的時候,我們可以介紹一下蛋白質中的氚進入體內,如果成為身體的一部分,就會發生長期內暴露,勢必影響健康。”
中國海洋法學會會長、國際海洋法法庭前法官高志國表示,這些放射性核素進入海洋環境后,氚可能不是最危險的。 碳14對人類和海洋生物危害最大。 而碘129、碳14的半衰期都超過5000年,碘129的半衰期甚至更長。 碳14積聚在海洋生物即魚類體內,碳14的豐度或濃度可能是氚的50倍。
第三,核污染水影響范圍涉及全球。
德國海洋科學研究所指出,福島海岸擁有世界上最強的洋流。 自排放之日起57天內,放射性物質將擴散到太平洋的大部分地區。 三年后,太平洋彼岸的美國和加拿大將受到核污染。 10年后影響將波及全球海洋。
海關總署:全面暫停日本水產品進口
海關總署公告2023年第103號
(關于全面暫停進口日本水產品的公告)
為全面防范日本福島核污染水排海造成放射性污染對食品安全的風險,保護我國消費者身體健康,保障進口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世界貿易組織《關于實施出口食品安全的協議》的有關規定,根據《衛生植物檢疫措施》,海關總署決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暫停進口原產于日本的水產品(含食用水生動物)。
特別公告。
海關總署
2023 年 8 月 24 日
來源丨央視新聞微信公眾號、外交部網站、@央視國際新聞、海關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