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1 21:44:31作者:佚名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24 年 1 月 6 日
(周六)
9:00-10:30
中國人
13:30-15:00
數學
2024 年 1 月 7 日
(星期日)
9:00-10:30
外語(筆試)
考試于13:00開始
外語聽說考試
2024 年 1 月 13 日
(周六)
考試于9:00開始
化學
政治的
物理
2024 年 1 月 14 日
(星期日)
考試于9:00開始
歷史
地理
生物學
其中,一月份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資格考試采用機考形式,多科目考試安排在同一時間舉行時間。 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名及申請機構
(一)報名方式
各區及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以下簡稱“區招生機構”)組織本區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以下簡稱“學生”)通過登錄上海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考試管理系統”)。其他高中學校學生、年滿18周歲的社會工作者、取得初中畢業或結業證書的社會工作者(以下簡稱“其他考生”)須通過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自行完成報名及報名工作。
1、在校生報到
在校生報到及相關信息確認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10:00至2023年12月2日16:00。
在校學生通過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到上海高考時間2024年時間表,基本信息由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系統提供。 各學校將按照學區安排的時間組織學生確認報名信息。 學生基本信息不正確的上海高考時間2024年時間表,可以向學籍所在學校提交變更申請,并按照上海市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的修改要求進行更正。
凡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均須參加資格考試; 在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外國學生可以自愿申請資格考試; 學生休學期間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留級、休學返校或者因其他原因未能參加相應年級相應科目資格考試的,必須申請資格考試根據當前年級對應的科目。
2.其他考生報名參加考試
其他考生須通過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完成報名。
(一)網上報名:考生可于11月30日10:00至12月2日16:00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招聘熱線”網站首頁“考試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在線的。 申請考試。
(2)現場確認: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須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的,報名將被視為無效。 現場確認時間為12月2日至12月3日(9:00至11:00、13:00至16:00)。 考生及家長須攜帶網上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初中畢業(結業)證明。 【年滿18周歲的考生無需提供初中畢業(結業)證明】到報名所在地的區招聘機構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詳情請見現場確認地點。 考生和家長應仔細核對報名信息確認表上的信息并簽字確認。
首次報名參加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須首先網上報名,準確填寫考生個人基本信息和報考科目信息,并在線上傳照片。 確認并提交后不得更改。 完成網上注冊并現場確認后,您將獲得注冊號。 注冊號是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的唯一身份識別號碼。 遵循“一人一號、多種用途、動態管理”的原則。
參加過本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可憑當年報名時填寫的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已獲得的學業考試報名號登錄。 初始登錄密碼為身份證號后6位,不帶字母。 如需變更系統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須向區招工機構提供變更申請及公安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請要求
1.語文、數學、外語資格考試
語文、數學、外語資格考試僅針對本市在校高中生。 參加2024年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的本市在校高中生,可以用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代替2024年春季高考或秋季高考成績。相應科目(呈現為“通過/不合格”)。
2、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格考試
已在本市資格考試報考相關科目的考生,因缺考或成績不合格,可以選擇報考相應科目; 相關科目未取得合格成績的在校生和其他已經報名參加2024年高考的高中生可以選擇報考相應科目。 在校學生、年滿18周歲的社會工作者、具有初中畢業(結業)證書的社會工作者可以選擇報考相關科目。
3.其他說明
考生已通過的科目不得再次申請資格考試。
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印發的通知》(滬教委濟[2014]22號),經體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生運動員可在本市普通高中選修6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其中思想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為必修科目)并考試成績合格是獲得畢業證書的條件之一。 國際課程學生必須參加本市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語文、歷史、地理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并通過考試,作為申請畢業證書的條件之一。
所有考生完成報名后,學校和學區將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核對并簽字。 信息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考生簽署的報名確認表由學校及學區留存備查,保存期限三年。 區招考機構通過考試管理系統統計本區報名報名情況,打印報名報名匯總表英語作文網,加蓋公章,于12月4日報市教育考試院。
3. 外省市成果認可
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對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歷考試認可管理辦法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中照[2022]2號)(以下簡稱(見《外省市成績認可管理辦法》),從外省市轉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學籍須轉入本市,下同),曾在其他省市的省級(含直轄市、自治區,下同)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中參加過學業水平考試的,可以申請該省相應科目的考試成績認定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附有考試成績單和其他相關材料。
成績認可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學歷考試科目,年級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2023年6月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期間已提交并通過外省市成績認定申請的考生,本次無需再次申請。
考生申請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相關科目成績認可并經市教育考試院認定合格后,可以不再參加相應科目的資格考試; 如學生本人申請參加本市相應科目資格考試(以實際參加考試為準),原成績不再認可。
在校學生可攜帶省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等相關材料以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于11月30日向注冊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省市成績認可申請表》(見詳情),學校將于11月30日通過考試管理系統申報外省市成績。
其他未轉入本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如需申請外省市成績認可,可參照外省市成績認可管理辦法。 考生須于11月30日(9:00-11:00、13:00- 16:00)向報名地點所在區招生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寫《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歷考試成績認可申請表》(見附件2)。 各區招考機構通過考試管理系統對外省市成績進行公示。
區招考機構于12月1日完成本區相關學生的申請和審核,經市教育考試局審核后,區招考機構將于12月2日向考生反饋中考成績結果。國外省市的,并提供12月15日前考生簽字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確認表》。招生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四、結果公布
1月份資格考試成績具體查詢時間和渠道稍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