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30 09:48:41作者:佚名
2、國家標準編號:10798
3.辦學層次與招生范圍:普通本科;面向全國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
四、學校類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
五、責任部門:河北省教育廳
6. 學校概況
河北科技大學是一所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海濱旅游城市秦皇島。學校始建于1941年,1977年開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
學校現有秦皇島、開發區、昌黎三個校區,占地面積9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41.5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62億元,圖書館藏書文獻179萬冊,電子圖書261萬冊,中外文紙質期刊1617種,各類數據庫60個(含子數據庫)。現有專任教師1069人,其中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教師908人,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212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教師508人,其中教授173人;“雙師型”教師563人。 有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管優秀專家、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等省級以上各類人才90余人,教育部、河北省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31人。
學校設有19個二級教學單位,74個本科專業,涵蓋農學、工學、理學、文學、法學、教育學、經濟學、管理學、藝術學9大學科門類,有省級重點學科和重點發展學科7個,有生物學、園藝學、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畜牧學、教育學等6個一級學科,17個二級學科,有農業碩士、教育碩士、獸醫學碩士、工程碩士、體育碩士等5個專業學位授權領域14個。
七、組織結構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決定招生重大事項。招生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落實本科招生工作具體工作。
八、招生計劃
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發布的職業規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校沒有預留招生計劃。
九、錄取規則及要求
1.學校以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學生的德、智、體、美等素質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平行志愿招生政策招生;不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考慮報考我校作為第一志愿的學生,如報考我校作為第一志愿的學生人數不足,學校將依次考慮報考其他志愿的學生。浙江省是全國高考改革試點省份,學校將按照提前公布的選科要求和省有關辦法執行。
3.學校按“分數優先、順應意愿”的原則安排被錄取考生的專業,專業意愿之間不存在分數差。考生分數達不到申報專業意愿時網校頭條,學校對愿意調整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報到滿員的專業予以錄取;對按以上原則不能滿足專業意愿且不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內蒙古自治區文史類、理工類考生:實行“在招生計劃范圍內符合專業意愿1:1錄取”規則;藝術類考生:依據專業統考成績和“明確專業意愿”規則錄取。
4.文理工科類申請者:按錄取分數線安排專業,除江蘇省外,若錄取分數線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錄取。
江蘇省考生錄取采用“先分數后等級”原則,即按照報名分數高低排序河北科技師范學院分數線河北科技師范學院分數線,在報名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選修科目成績高者,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為:A+A+、A+A、A+B+(等同于AA)、A+B、AB+、AB(等同于B+B+)、B+B、BB。在報名分數與選修科目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必修科目成績高者。在報名分數相同、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低排序,擇優錄取。
5.文藝、體育類考生學業成績及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省份相應學科、批次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按生源省份錄取規定執行。對被錄取的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相同則按學業成績排序。學業成績再次相同,江蘇考生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排序,外省考生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排序。其他要求按生源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6.學校在報送專業錄取時,認可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政策性加分,并計入考生報送專業成績中。
7、我校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為母語的考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的口語測試。
8、報考我校考生身體健康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
9、學校對各專業錄取的男女學生比例不限制。
10、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及身體狀況進行重新審查,對作弊或不符合入學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
11、學校建立了“獎、助、補、貸、勤、免、緩”七位一體的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確保沒有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12.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科技大學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證書(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學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10. 學費和住宿費
1.學費: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2、住宿費用分為:秦皇島校區住宿標準為500至1200元/生年;昌黎校區住宿標準為500至800元/生年;開發區校區住宿標準為500至1000元/生年。
11.學校位置及入學咨詢電話:
秦皇島校區: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河北大街西段360號
昌黎校區: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城關鎮四街河東113號
開發區校區: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秦皇西街106號
咨詢電話:-8076333、8053966
學校網站: 電子郵箱:
本科招生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