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4 21:54:15作者:佚名
成都錦城學院(原四川大學錦城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結合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成都金城學院。
第三條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區西園大道1號。
第四條 學校類型和層次
1.成都金城學院(原四川大學金城學院)是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立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屬非營利性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為四川省教育廳。
2.學制:本科四年(建筑學、城鄉規劃學制五年),專科三年。
第五條 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學生修完專業教學計劃全部內容,經考核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的,發給加蓋成都金城學院印章的畢業證書。經審查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發給成都金城學院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入學
第六條 錄取原則:錄取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以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以德、智、體全面素質評價為依據,擇優錄取。實施新高考的省份的錄取原則按當地規定執行。
第七條 錄取對象:參加當年全國統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學生,按照當年教育部發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八條 轉檔比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內,我校根據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考生錄取分數線,按高分向低分轉檔。順序志愿填報批次,轉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填報批次,轉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要求、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我校原則上不拒絕錄取。
第九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我校招生專業(方向)及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省生源不平衡等問題。
第十條 專業安排:學校對通過“專業清零”備案的考生安排專業,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備案分數從高到低進行專業安排錄取。學校盡量滿足考生第一志愿四川大學錦城學院分數線,第一志愿無法滿足的,按照“專業清零”方式按高考成績安排專業。實施新高考的省份按照其規定安排專業。
第十一條承認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減分政策,加分、減分后形成的特征分數作為錄取、分配專業的依據。
第十二條 外語:除特殊規定的專業語種外,入學后將以英語作為外語授課四川大學錦城學院分數線,精通其他語種的考生請謹慎報考。
第十三條 應屆畢業生與往屆畢業生及男女比例:往屆畢業生與應屆畢業生平等對待,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四條 部分專業要求
1.計算機科學、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數字媒體技術專業申請者須以英語為唯一外語。
2.計算機科學、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數字媒體技術專業申請者數學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
3、報考城鄉規劃、建筑專業的考生建議具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原則
1.學業成績認可:學生高考成績。
2.專業成績認定:學生參加地方教育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3.各專業錄取辦法: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服飾設計專業在考生高考成績和省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比例合成高考綜合成績和省統考成績錄取貝語網校,具體錄取辦法參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備案辦法確定。廣播電視編輯導演專業在考生高考成績基礎上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1.學業成績認可:學生高考成績。
2.專業成績認定:學生參加地方教育考試機構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3.各專業錄取辦法:休閑體育專業考生高考成績和省級統一專業考試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專業錄取分數線,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具體錄取辦法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備案辦法確定。
第十七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補充規定。入學后,學校對不合格的考生進行復檢,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處理。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