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2 15:10:41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2021年“三位一體”綜合評估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學生的德、智、體、美等素質進行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實行“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六條 學院代碼:13288,浙江省招生代碼:0122。
第七條:教育層次與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
第九條 辦學地點:校本部(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三合一”綜合評估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三合一”綜合評估招生工作,決定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估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行全程監督,確保“三證合一”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開展。監督電話:-88348686。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報名辦法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
專業(類別)
注冊
選修科目要求
紡織品
50
物理/化學/技術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報名考試)
1. 經過一年的紡織專業學習,學生可以選擇主修紡織工程或服裝設計與工程。
2.男女比例無限制。
3.無外語限制。
第十四條 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及材料上傳:2021年3月3日至3月21日;
2、筆試:3月22日至3月31日;
3.評審結果查詢及網上支付:4月1日至4月11日;
4、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4月14日至4月17日;
5.考生報名及考試時間:4月18日;
6.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三天后,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信息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成績。
第十五條 申請條件
1.已報名參加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申請者,承認往屆學生高中入學考試成績,新高考改革前同時具有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科目成績,新高考改革后同時具有技術科目成績的,以該科目最高分作為技術科目學業考試成績;
2.學業水平測試(含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等10門科目)成績全部為D以上,且所有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折算累計總成績為65分以上。同時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為B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往屆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為P以上)。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A級為10分、B級為8分、C級為7分、D級為6分。
第十六條 申請方式
1.所有符合申請條件的考生必須通過網上申請。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招生信息網()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的“報名流程”進行報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后,使用A4紙打印報名表。
3.上傳材料: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須以掃描件(需為JPG格式)形式上傳至報名系統,且文件內容須清晰,如圖片內容模糊,將被視為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無需發送紙質材料。
具體掃描上傳材料如下:
(1)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三學合一”招生申請表(網上注冊后直接從系統打印,申請人本人簽字,經學校教務處審核后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
(2)身份證(正反面分別上傳)。
第十七條 資格審查
1.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并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總體表現等進行綜合評定。
2.學院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專業(類別)招生計劃5倍的比例2023年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擇優確定“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合格考生(分數相同者最后一名同時入圍)。如報名人數不足專業(類別)招生計劃5倍的,則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均納入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
3.注冊資格書面評價方式:綜合評價采用百分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90%,中學綜合成績占10%。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方法為:A級10分,B級8分,C級7分,D級6分。
第十八條 付款
1.收費標準:對通過“三位一體”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學院收取考試費140元/人。
2.付款時間:2021年4月1日至4月11日。
3.繳費方式:通過資格審查和筆試的考生需登錄個人報名系統,通過支付寶/微信掃碼繳費完成報名。逾期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繳費成功后,如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報名費不予退還。學院不接受現場繳費。
第十九條 準考證打印
2021年4月14日至4月17日,已完成報名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及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 綜合質量測試
1、考試地點: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紹興市群賢中路2799號),具體考核方式見準考證及現場公告。
2.考試時間:2021年4月18日,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候考區域,考前在工作人員引導下以抽簽方式隨機選擇考場。
3.考試內容與形式:綜合素質測試采用現場面試形式,主要考核學生綜合素質、專業素養、專業潛力、創新能力等,每位考生答題時間不超過10分鐘。
4.分數考核: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滿分為100分。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該專業(類別)招生計劃的4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三進一”錄取資格名單(分數相同者最后一名一起入圍)。名單在學院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十一條 入學規則
1.錄取批次:我院“三結合”招生專業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2、填寫報名表:符合條件的考生在填寫高考報名表時,第一志愿須填寫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所報專業須與入圍專業(類別)相對應,否則無效。
3.錄取規則:學院按專業(類別)數量1:1確定學校錄取基線,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單項成績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成績排序為: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仍相同時,按高考文化成績總成績排序。
綜合得分具體換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合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面試)成績×20%+高考文化成績(折合滿分100分)×60%
其中,學業水平測試科目A級計10分,B級計8分,C級計7分,D級計6分。
4.錄取名額:報名人數未達到該專業(類別)計劃招生人數的11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位)的,錄取名額控制在報名人數的85%(四舍五入保留小數位)以內。
5.轉專業政策:通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轉專業政策按照《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轉專業(類別)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要求
1.考生應如實、誠實地提供報考材料。對弄虛作假的考生,將按照教育部第36號令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如實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在報考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錄取前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錄取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撤銷或者收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提供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偽造、騙取證件、學歷證明、榮譽證書等,以獲取報名資格或者享受優惠政策;
(二)在綜合素質測評和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用他人名義入學、替他人考試或者獲取優惠待遇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2.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明確規定“學校不得錄取該考生”或“學校不得將該考生錄取至相關專業”的,學校及相關專業不予錄取該考生。
第六章 錄取審核、收費標準等
第二十三條 經學校錄取的新生2023年紹興文理學院元培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入學,須在報到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請假,請假時間不得超過2周。不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者,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院根據教學培訓成本收取學費,嚴格按照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學院實行學分制,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第七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