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1 11:43:54作者:佚名
各市(州)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扶貧移民部門,各普通高等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扶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明確和完善教育扶貧政策的通知》(川扶辦〔2017〕40號),現就進一步明確和完善教育扶貧政策通知如下:
1.明確政策要求
全省625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教育扶貧政策范圍,2020年之前入學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可按規定享受相應教育扶貧政策,直至相應學段結束。
(一)明確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資助政策。按照《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扶貧移民局關于落實教育扶貧政策的通知》(川財教〔2015〕230號)和《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實施15年免費教育的通知》(川財教〔2016〕32號),在51個民族自治縣(市)實施15年免費教育的同時,自2016年春季學期起,對其余202個縣(市、區)免除15年免費教育政策。對2020年前入學的全省扶貧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免收學雜費(民辦幼兒園執行同類型公立幼兒園標準);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2020年前入學的全省扶貧家庭經濟困難中職學生,給予每生每年1000元的生活費補助;對2016年至2020年新生入學的全日制本、專學生,給予每生每年4000元(學費、生活費各2000元)的補助,直至完成相應學業。
(二)明確現行家庭經濟困難建檔立卡學生資助政策。根據《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督促學生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通知》(川教函[2016]423號),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將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建檔立卡寄宿生全部納入“一助”范圍,補助生活費;對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建檔立卡學生全部發放最高等級國家獎學金(不低于2000元),并視實際情況免除學費(民辦學校參照同類型公辦學校標準執行);優先將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建檔立卡學生納入國家獎學金資助范圍。
(三)明確已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金資助政策。根據《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教育廳 ...學前教育可提供兒童伙食費補助,義務教育可提供學生購買校服、文具、輔導材料、學校餐食等補助貝語網校,高中教育可提供學生教材費、住宿費、生活費等補助,高等教育可提供學生交通費、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補助。
二、落實政策
建立健全各級教育、人社、財政、扶貧、移民等部門的定期溝通協調機制,確保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準確識別、精準幫扶。各地要根據扶貧部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信息,按照扶貧不脫貧政策、不脫貧項目、不脫貧幫扶要求,對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進行調查統計,及時建立人員臺賬,定期更新信息,做到每所學校都有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名單,每個縣都有已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數據庫。各地、各學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盡快開展查漏補缺工作,將已建檔立卡、此前未納入的貧困家庭學生全部納入政策范圍。同時,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確保教育扶貧資助政策知曉率高、落實到位,貧困學生充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