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04 20:01:34作者:佚名
2019?年?12?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一項標準,名為《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第?10?部份:英語》,標準號為?GB/T17693.10–2019。本項標準致力對臺灣地名的漢字譯寫規則進行規定。
我們曉得,絕大多數臺灣地名專名都有漢字表記,因而在將其翻譯成英文時,通常只須要將其漢字轉寫成中國內地對應的規范漢字即可。不過,仍有部份地名專名,是用假名表記、且沒有對應漢字的。對于這類地名,該文件提出了采用譯音的方法進行翻譯擬聲詞兩個字,并在附表?D?中附了一份「片假名漢字對照表」(以下簡稱「對照表」)。這是官方第一次發布英語對漢語的音譯表。
本文將對這份「對照表」的用途進行評析,并強調其在設計、選字上存在的優點與不足之處。
一、片假名漢字對照表
標準文件附表?D「表?D.1片假名漢字對照」如圖?1(a)~(e)?所示。
圖?1(a)
圖?1(b)
圖?1(c)
圖?1(d)
圖?1(e)
可以看出,該表排列規則如下:分為左右兩欄,右側為英語的一個?(C)V(?)?方式的韻母,右側為與之相對應的?(C)VN?方式的輔音,它們分別作為一個單位,譯寫為一個或兩個漢字。每一欄出來,先以五十音圖中的音節次序,排列了英語固有音系中的輔音,包括韻尾與半韻尾。隨即同樣以五十音圖中的音節次序,排列了主要用于外來語中的特殊韻母。每一組音節當中,又根據五十音圖中的元音次序排列。最后一共有個韻母。其中,固有音系輔音中的?ウ?段和?オ?段不分辨長短音。
為了易于從整體音系的角度查看該表情況,我仿造《世界人名翻譯大詞典》后音譯表的題旨,把上表制做成了類似的音譯表的方式,如圖?2。
圖?2
為了彰顯音譯表中國際音標與片假名的對應關系,我又把上表中的譯字替換成了其對應的片假名韻母,如圖?3。原表中的長音片假名,此處省略。
圖?3二、解讀與評價
文件《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第?10?部份:英語》中,規定了三種應按照對照表采用譯音的情況:
可見,該文件對英語地名翻譯的總路線是,優先使用漢字的橋梁進行對應,只有當無漢字可對應的情況時,才使用譯音。這實際上把須要譯音的情況限制在了一個比較小的范圍,也比較符合仍然以來漢字優先的慣例。
另外,對于以外來語命名的法國地名,文件規定外來語部份應按原語言的譯寫規則進行翻譯。例如「南アルプス市」,就應當翻譯為「南阿爾卑斯市」,而不是「南阿魯普斯市」。
從上述條文來看,該文件早已對對照表的大體適用框架規定得挺好。但是,當我們仔細考量文件中所舉的地名翻譯示例,以及那份「對照表」本身時,仍能發覺不少瑕疵之處。
其二,特殊地名譯寫示例與片假名漢字對照表的用字沖突。如圖?4?所示,該表格引用條款號4.3.1b),對阿伊努語地名「アポイ山」進行翻譯。圖中給的翻譯示例是「亞步伊山」。但是依據對照表,理應翻譯為「阿頗伊山」。是否該「亞步伊山」已經是約定成俗的翻譯了呢?然在英文互聯網精確搜索之,并沒有結果。
圖?4
又如圖?5?所示,表格引用條款號4.3.3,對以擬聲詞命名的「ポンポン山」進行翻譯。圖中給的翻譯示例是「本本山」。但是依據對照表,理應翻譯為「蓬蓬山」。若是「本本山」,其原文就該是「ブンブン山」了。其譯音用字之前后矛盾,可見一斑。
圖?5
其一,對照表中的錯漏之處。如圖?6?所示,對照表中對「ビャ」音節的譯字居然用了「邊」,與與其對應的「ビャン」的譯字相同。疑是疏漏。對照「ピャ?皮亞」的規則,「ビャ」應對應「比亞」。
圖?6
據悉,可以看出對照表力求詳實,把幾乎所有固有、特殊韻母都列出了下來。但是,偏偏在外來語中常常出現的兩個韻母「トゥ?ドゥ」在表中不見蹤影。若補充上,或可用「圖」和「杜」來對應。事實上,今年臺灣更新了本國國土的最西端地點,其名為「トゥイシ」。該名稱來自琉球當地的發音,歷史上沒有對應漢字。根據對照表,便可譯音為「圖伊錫」。
有疏失的韻母,自然也有看似虛報的韻母。如圖?7?所示,對照表中有「ゲォ」和「ゲョ」這兩個看上去極端陌生的特殊韻母,按道理它們應為一個音拍,但具體該怎么發音實在無法把握,因而在圖?2?和圖?3?的表中,我沒有把這兩個韻母及其譯字放進去。經搜索,「ゲョ」曾在上世紀初用于美國詩人歌德的譯名「ゲョエテ」,目的是為了接近原發音/g??/;現該譯名已不用。至于「ゲォ」,沒有找到詞義用例。為此,是否應當加入這兩個韻母,特別值得掂量。
圖?7
其一,對照表中的對立與不對立之辯。現代德語通用語里,「ヂ?ジ」與「ヅ?ズ」的發音區別早已消失,「ヂ?ヅ」僅保留在某些連濁成語中。在編撰以音為單位的音譯表時,可以不考慮它們的區別。但是,如圖?8?所示,對照表卻在部份譯字中,保留了它們的對立,如紅色框所示;而另外一部份譯字卻沒有對立,如黃色框所示。其處理緣由令人不明。
圖?8
另外,還有一部份非常常用的韻母,本該彰顯對立的,卻使用了相同的譯字。如圖?9?所示,「ギ?キ」同作「基」,「ツ?ズ」同作「茲」,「チャ?キャ」同作「恰」,「ジャ?キャ」同作「加」,「ジュ?キュ」同作「久」,「チョ?キョ」同作「喬」,「ギン?キン」同作「金」,清濁不分、尖團顛倒,不堪卒讀。
圖?9
其一,對音原則與用字標準問題。英語中「拗音+撥音」的輔音結構可以表示為?CJVN,其中?J?代表腭音化。將該韻母轉寫至漢語時,其中一種方式就是直接找尋同樣為?CJVN?結構的漢字。但是,具體到「jan」行輔音時,對照表大量使用了普通話音節為?-ian?的字來譯寫,如圖?10?所示。普通話?-ian?音節中?a?的音值約為?/?/,比普通的?a?略高,致使這更像是在譯寫「jen」行輔音。原本大可像「ヤン?揚」一樣,使用?-iang?音節對應。
另外,對照表在用兩個字譯寫?CJVN?結構輔音時擬聲詞兩個字,同時用了兩套對應技巧。第一是分拆為「CJV+N」結構的兩個字,如圖中的「恰恩」「秋恩」等。第二是分拆為「CJ+JVN」結構的兩個字,如圖中的「比云」「黑沿」等。
圖?10
據悉,對照表中的部份譯字也值得商榷。如「リャ?倆」「ニョ?鳥」「プン?噴」「ボン?崩」「サン?散」等特別規譯音用字。若替換成「利亞」「尼奧」「蓬/彭」「邦」「桑」等字,觀感或會更佳。
最后還有幾個細節是這份對照表沒有提到到的。第一是表中只規定了?ウ?段和?オ?段長音與對應的短音使用相同的譯字。這么對于?ア、イ、エ?段長音——特別是?エ?段長音有?エイ?和?エエ?兩種方式——估計應當依照其假名拼寫挨個譯寫。第二是該表沒有提到促音。恐怕譯寫時應將促音省略不譯。
三、展望
作為官方第一份英語–漢語音譯表,「片假名漢字對照表」無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其對日語音系的韻母歸納程度之高,致使幾乎就能涵蓋所有可能遇到的情況。雖非,考慮到上述提及的個別瑕疵之處,要想真正達到高貴地使用,該表或仍須要進行些許修正與改進。
該表收錄于《外語地名漢字譯寫導則》中,顧名思義僅能適用于地名翻譯場合。不過,隨著韓國的人名逐步趨于多元化、個性化發展,推出一份適用于日本人名的漢日音譯表的構想未必不可實現。諸如美國籃球領域有許多歸化外援,她們的英語名子就是原名的片假名化,這么將她們的名子翻譯成漢語時,應根據原名的語言呢,還是根據英語片假名讀音呢?再如部份?DQN?名子中富含如「にゃあ」等無漢字對應的擬聲詞,應怎樣翻譯成漢語?這種問題值得我們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