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5 04:55:30作者:網絡
校園代理協議書
甲方:北京XXXXXXXXXXXX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頤和園路106號
電話:010-82939711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獨家代理產品《Longman English Success》——XXXXXXXXX多媒體課程(以下簡稱“產品”有關“產品”詳細定義見附件一,XXX英語終端用戶及代理價格體系)進行合作推廣;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合作范疇
1. 合作區域
1.1甲方同意乙方在在學校內,進行“產品”的推廣及宣傳。
1.2若乙方推廣范圍超出協議范圍,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由雙方另簽協議;否則嚴禁乙方超出協議范圍進行推廣和宣傳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產品直接銷售或是變相銷售給任何用戶。
1.3乙方在本協議范圍內不可發展下屬公司或合資公司或其他公司為其下級代理。
2. 顧問銷售產品/服務
2.1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協議區域范圍內合作推廣的甲方產品/服務品種為:《Longman English Success》 XXXXXX成功英語多媒體課程。
3. 產品/服務價格
3.1《Longman English Success》銷售給終端用戶的價格體系及政策見(附件一,朗文成功英語終端用戶價格體系)。
3.2乙方在與其客戶推廣及介紹“產品”時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一,朗文成功英語終端用戶價格體系)來進行宣傳及介紹。
二. 合作期限
1.甲乙雙方本次合作期限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為期一年。
2. 若合作雙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間無法履行合作義務,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條款而無法調解時,另一方有權終止合作,并按相應終止條款執行解約事宜。
三、乙方特別責任
1.乙方在簽署協議后交納500元的押金,協議終止時退還或從傭金中抵扣。
2.乙方應確保其銷售人員在宣傳推廣協議產品時,必須按甲方《產品宣傳條例》如實全面地向客戶介紹產品特點、服務模式、收費等情況,不得做出虛假或是誤導性的陳述。
3.乙方須保證在推廣甲方產品的過程中,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做出有損甲方利益的事情或發表有損甲方聲譽的言論,不得擅自利用甲方聲譽進行其它產品或服務的推廣。
4.乙方每個月度底如實向甲方通報業務開展情況。
四、甲方特別責任
1.對乙方推廣人員提供必要的關于協議產品/服務的培訓。
2.有關產品/服務的內容、價格等變動情況及時通知乙方。
五、銷售額分配比例
乙方推廣,宣傳甲方獨家代理的“產品”并促使乙方客戶與甲方簽署“產品”銷售合約的(“產品”單價參照附件一,朗文成功英語終端用戶價格體系),甲方將在收到乙方推薦客戶的全部合約款項后20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約總價內“朗文成功英語多媒體課程部分”的全部銷售金額的10%作為乙方的顧問費。
六、廣告和促銷
甲方將根據業務需要安排宣傳軟文、廣告或其它市場推廣活動。乙方須配合甲方廣告或促銷活動在協議范圍內進行產品的推廣工作。乙方認為必要時,可以向甲方提出共同進行市場推廣的計劃,經甲方同意后,雙方可另行就具體的推廣計劃的內容和形式達成協議。
七、終止
1. 若合作雙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間無法履行合作義務,或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協議條款而無法調解時,另一方有權隨時書面通知中止合作。
2. 協議到期自動終止。
八、保密
乙方在本協議期間及其終止的任何時候應對甲方的任何產品承擔保密責任,嚴禁拷貝盜版。
九、知識產權
在甲方和乙方的合作中,乙方不享有甲方產品的所有目前的和將來的專利權及專利申請權。乙方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對知識產權享有的權益的活動。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情況下,受該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無需向對方承擔責任。可以構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例如:類似非典的大規模疫情)、火災、爆炸、戰爭或內亂、罷工、禁運、政府行為或交通延遲。
十一、爭議解決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當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情況下,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二、其他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2. 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北京XXXXXXXXXXX技術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