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2 22:44:02作者:佚名
此前,警方初步查明,林森浩因生活瑣事對自貢市復旦大學學生黃洋產生不滿,故實施“毒”襲。
被告人敘述
因瑣事爭執否認投毒
被告人林森浩在法庭上供述其曾兩次進入204實驗室,第二次是持瓶子進入實驗室取走二甲基亞硝胺,對起訴書所稱的投毒過程無異議,但否認其與黃洋因瑣事爭執而將其投毒致死的指控。
被告人林森浩在供述中稱林森浩為什么投毒,其曾多次查找“二甲基亞硝胺”的相關信息,證實其能夠對人體肝臟造成損害。
林森浩在法庭上承認,自己作案時果斷,從未放棄。他稱林森浩為什么投毒,案發后,自己回到宿舍時,黃洋還在睡覺,聽到他痛苦的呻吟聲。4月1日,自己還給黃洋做了胃部和肝臟的B超檢查,并告知檢查結果沒有問題。林森浩承認,自己當時強調肝臟沒問題,是因為心虛。
隨后他得知飲用水被送去檢查,知道事情即將被曝光,他便帶著宿舍里的水桶來到公共衛生間英語作文,希望能夠蒸發掉一些藥性。
4月4日晚,得知送檢的飲用水未發現毒藥后,他當晚就把水桶還給了樓下的阿姨。
被告人林森浩在供述中稱,其曾兩次給大鼠注射二甲基亞硝胺稀釋液,整個實驗過程中共有12只大鼠死亡,實驗結果被寫入畢業論文,論文論述其中10只大鼠死亡原因為肝功能衰竭。
林森浩稱,自2011年8月與黃洋成為室友以來,兩人關系一般,“不是特別親近,有時候互相看不慣,他覺得我對生活沒興趣,我覺得他有點自以為是,但平時還是會和我聊天,也會聊一些人生理想。”
在林森浩看來,黃洋是個聰明、勤奮、好學、優秀的人,但有點自私,他和黃洋之間并不存在太大的矛盾。
對于自己投毒害黃洋一事,林森浩稱純屬巧合。“當時快到愚人節了,黃洋說要捉弄人,還拍了拍我同學的肩膀。我當時就想,我捉弄你一下。后來,去實驗室的時候,腦子里突然閃過一個念頭,我同學曾經用毒藥害人。腦子一熱就會發生這種事……”
被告人林森浩稱,黃洋入院后他曾多次探望過黃洋,第一次見到黃洋時,不敢與他說話,第二次探望時見到了黃洋父親,但并未向任何人提及黃洋患病的原因。
檢察官認為
被告人無自首情形
4月11日接受警方審訊時,林森浩依然對投毒事實供認不諱,直到第二天警方依法對其刑事起訴,他才逐漸供認不諱。即便到了這一天,他依然告訴警方,自己注入飲水機里的是混合了福爾馬林的二甲基亞硝胺,隱瞞了毒藥量。正因為有上述表現,檢察官認為林森浩并未自首。
據檢察官介紹,自3月6日至中毒后,林森浩多次上網,用“二甲基亞硝胺”“毒物分析”“法醫鑒定中心”等關鍵詞進行搜索。在他撰寫的多篇論文和碩士論文中,都有對二甲基亞硝胺毒性的詳細描述。“作為一名學習成績優秀的醫學研究生,他清楚地知道,過量的二甲基亞硝胺注射液會導致死亡。”
公訴人認為,法院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對林森浩予以更嚴厲的量刑。
截至下午6點15分,該案庭審結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綜合新華社、法制晚報
簡短評論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他們的悲劇
李某某和林森浩,兩個曾經令人羨慕、出類拔萃的年輕人,如今卻成了眾人議論的俘虜。兩人給別人帶來的傷害,造成了別人的悲劇,他們的沖動和糊涂,也為自己的人生悲劇寫下了令人惋惜的劇本。
究其悲劇的根本原因,一方面要歸咎于兩人對法律意識的淡漠,另一方面又要追究誰對他們玩弄生命、漠視他人人身權利的生活方式和人生態度的培養和塑造負責。兩人的悲劇也給社會提出了一個迫切的現實命題:當我們只關注年輕人的技術天賦,而忽視他們的人格發展和道德修養時,片面的贊美和偏袒其實在對他們的畸形成長造成了過度的刺激和鼓勵,同時也為社會悲劇的形成埋下了根基。
李林兩位年輕人的教訓,是否能讓我們重新定義年輕人才,重新審視教育的得與失?還是值得我們深思和探討的。■趙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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