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18 15:30:21作者:admin2
對學生的作品進行評價時,要綜合采用多種評價方式;提倡為學生建立寫作檔案,以便全面反映學生的寫作實際情況和發展過程。在實踐中,教師可以探索諸如師生共評文章的修改教案、生生互評、學生自評等方式進行合作評改。當然教師也可大膽創新,把學生家長納入到評價主體中來,對自己孩子的文章進行評改,以便達到更和諧的家校同創。例如:在學生自評作文環節時,教師可以采用“典型文章引路”方法。先把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文章印發給每一位學生;然后提供一些共性問題,簡明提示讓學生自己悟出某些東西后;鼓勵學生自己動手修改文章,完后在認真讀兩遍,然后進行小組交流談感受。當然,教師也可以把評改和閱讀教學相結合,讓學生在閱讀教學中學習作文的修改。在實際工作中,不管是哪種評價形式,最終的評改目標還是提高學生自主修改作文的能力和習作水平。
人們通常會認為,孩子們會讀、會寫一定數量的字、詞之后,才有可能開始學習寫作。美國著名教育家唐納德/格雷夫斯的看法則不然,他認為孩子不是先學閱讀再學寫作,恰恰相反,是先學寫作,再學閱讀的。他從兒童的心理特點出發,把文章比做密碼,把寫文章比作編密碼,而把閱讀比作破密碼。他說:“在孩子看來,編密碼要比破密碼空易。而且,如果你知道怎樣編造,那么你也就知道怎樣拆開。顯然,寫作是能夠促進閱讀的。”
格雷夫斯認為,寫作是一種表述思想的工具,只要有思想,孩子們就一定會本能地使用“寫作”這個工具表達自己的思想。他說:“(在寫作方面)孩子們最初的本能就是畫符號。在他們還沒有上小學以前,就什么地方都畫——墻上、人行道上、水泥板上、有水蒸氣的窗戶……”格雷夫斯通過調查證明,百分之九十的孩子在開始上學的時候就認為自己會寫作;而認為自己會閱讀的孩子則只有百分之十五。他講述了這個一個案例:一位女教師開始教一年級孩子的時候,就把作文本分發給孩子,說:“這就是你們自己的作文本,如果你們愿意,你們現在就可以開始寫。”孩子們經過一番沉思之后,全都動手寫了。少數孩子已經能寫出一些句子;有些孩子只能寫出自己的名字;其余的孩子則胡亂地或簡單地畫了一些圖畫。可是他們誰也不說“我不會寫”。
作文課上,老師通常是要求孩子保持安靜。但格雷夫斯發現,兒童早期寫作需要借助嘴和手的活動。他拍下孩子寫作時手的動作,用微型錄音機錄下孩子寫作時自言自語的聲音。他發現,孩子在寫作時,通常都是把話說了一遍又一遍,才在紙上寫出來。事實說明,孩子們早期寫作是需要自己的發音器官幫助的。在早期寫作過程中,孩子們在課堂上說話和繪畫不僅不是調皮搗蛋的表現,而恰恰相反,正是兒童寫作所需要的正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