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5 15:24:16作者:佚名
第一條 招生對象
邊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縣級以下(含縣級市)高中階段勤奮學習、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地區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申請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
(2)申請人及其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所在地須在實施區域農村,且申請人須在當地連續登記為常住居民3年以上;
(3)申請人已在戶籍所在縣級高中學校連續3年注冊并實際在校學習。
第二條 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
1.注冊并登錄高校特色專業報名系統(),按網上要求準確、完整填寫《中山大學2024年高校特色專業招生申請表》中山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是多少分,下載、打印申請表,經中學審核蓋章、負責人簽字、本人簽名后掃描或拍照后上傳。
2、證明材料需包括首頁、完整戶口本頁和候選人個人頁。
2. 報名時間
2024年4月6日 - 2024年4月25日
(三)注釋
學生上傳申請材料掃描件(申請表、獲獎證書、相關作品、證明材料等)時,須保證電子文件真實、準確、清晰、完整、可讀,報名時無需郵寄申請材料,我校不接受紙質申請材料,如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將不予受理。
第三條 評選程序
考生戶籍、學歷審查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組織實施。
我校根據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對考生資格的審查結果,組織對符合條件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公示。
第四條 錄取政策
1.我校根據各省錄取合格生源比例,分學科、分專業制定各省招生計劃,并通過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我校在招生時可能根據各省錄取合格生源志愿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情況,對省際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進行適當調整。
(二)取得我校特色專業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按照各省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寫我校高考報名表。我校依據招生章程和招生簡章中公布的錄取規則、已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高考成績錄取考生,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一級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已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級控制分數線”按各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第五條 監督管理
(一)學校在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向社會公開選拔辦法、程序和結果。
(二)考生及其所在單位對其提供的材料負責。對在高等學校專項招生計劃中存在作弊行為的考生,或以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入學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將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和查證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和學籍,并將考試作弊或偽造材料的事實上報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
(三)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核中山大學錄取分數線2024是多少分,審核不合格的學生,按照招生錄取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中山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履行職能監督職責,紀檢監察部履行專項監督職責。
第六條 附則
(一)本簡章適用于中山大學2024年專科(農村生)招生工作網校頭條,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二)本招生簡章由中山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授權中山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3)如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政策有調整,則按新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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