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
更新時間:2021-12-29 20:58:22作者:admin2
供熱設施屬于房屋建筑工程,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而供熱設施的最低保修期為2個供暖日。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 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 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第八條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擴展資料
《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二十一條 因供熱單位責任造成用熱戶室內溫度未達到本條例規定的最低溫度或者合同約定溫度的,供熱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退還相應的供熱采暖費。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二十三條 供熱單位應當保證正常、穩定、連續按照規定供熱,在供熱期間實行24小時不間斷服務,加強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或者接到投訴,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拖延,不得擅自停熱。向供熱單位供應水、電、燃氣、燃油、煤炭或者熱能的單位,應當保障供應,不得擅自中斷。
供熱單位因設備發生故障等原因確需暫停供熱的,應當向供熱辦公室報告,及時告知用熱戶,并采取補救措施。
因供熱單位原因連續停熱超過24小時的,供熱單位應當按日退還相應的供熱采暖費。
第二十四條 供熱單位應當定期對供熱設施進行檢查、維修,保證供熱安全運行。供熱單位應當制定事故搶修與應急處理預案。
供熱單位應當向社會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辦事程序,公開收費標準、報修電話,為用熱戶提供方便,及時處理用熱戶反映的供熱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