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浦東新區 2013招生信息 上海幼升小] [當前12594家長在線討論] 尊敬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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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01 02:33:17作者:admin2
2013年浦東新區小學招生入學須知來源:浦東新區教育局 11:35:54
[標簽:浦東新區 2013招生信息 上海幼升小] [當前12594家長在線討論] 尊敬的家長:
您的孩子即將跨入小學階段學習,現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規定,特向您告知本區小學招生事宜:
1.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公辦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制度,我們將根據您孩子在浦東新區的常住戶籍地址,對口安排他(她)進入一所公辦學校。常住戶籍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戶主須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具備相應的房產證。如果學生本人是戶主,須提供學生本人為產權人(全部或共同共有產權)的房產證。戶籍的最后統計日為2013年6月30日。
2.如屬“人戶分離”,需按房產證地址對口入學,房產證上的產權人須是學生父母或學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產權。在入學安排時,需待區域內有戶籍同時有房產證的學生安排后,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廉租房參照本條辦理。
3.持人才引進類《上海市居住證》,有浦東新區房產證,產權人須是父母或學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產權,可按房產證地址對口入學。無房產證,可根據實際居住地址,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
4.如果您孩子的戶籍所在地遇到動遷,戶籍尚未遷移到新住址,可憑動遷協議書安置地址對口入學(租賃房屋地址只能統籌安排)。
5.本市外區縣戶籍的幼兒園畢業生,如需繼續在浦東新區就讀,須在隨后下發的《反饋表》中表明要求,我們將根據實際居住地址,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
6.非本市戶籍的幼兒園畢業生,希望繼續在浦東新區借讀,須在隨后下發的《反饋表》中表明要求,我們將根據實際居住地址,視學校招生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
7.5月16日前,您將收到孩子就近對口的《入學告知書》。
8.請于5月18、19日請持《入學告知書》到相關對口學校報名。
9.如果您的孩子要選擇浦東新區教育局批準招生的民辦學校就讀,請于2013年5月初網上報名,5月18、19日民辦學校組織面談,被預錄取的學生將《入學告知書》交相關學校,以示放棄公辦對口學校,同時作為民辦學校的錄取依據。
10.我區將在8月15日前向家長發放全區統一印制的,蓋有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和錄取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
祝您的孩子健康、快樂、順利地進入小學階段學習!
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