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8 17:40:17作者:佚名
(四)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后原則上不轉專業。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七)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由浙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我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