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5 16:55:20作者:佚名
其他說明
(一)對于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考試招生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2022吉林省實驗中學地址錄取分數線,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二)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三)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四)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五)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選考科目必須與報考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一致。
(六)關于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后,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我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結果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咨詢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1037號
華中科技大學本科生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郵編:430074
西安交通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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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及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強基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1號)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西安交通大學結合學校“扎根西部、服務國家、世界一流”的辦學定位和“致力于培養崇尚科學、求實創新、勤奮踏實、富有社會責任感和高尚品質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為導向,經教育部批準,2022年將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優秀學子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