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5 01:02:37作者:網絡
??《建議》提出:“實行低保政策和扶貧政策銜接,對貧困人口 應保盡保。”這是促進“十三五”時期社會保障兜底脫貧有效發(fā)揮 作用的重大舉措。目前農村貧困人口中,有一部分屬于喪失勞動能力的“無力脫 貧”群體,這部分貧困人口靠現(xiàn)有的扶貧政策難以擺脫貧困,要保 障他們的基本生活,必須完善農村低保、新型養(yǎng)老保險、五保供養(yǎng) 等社會救助和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加強各項制度間的銜接配 合,把農村社會安全網的“底”織牢織實。
??其中關鍵是盡快完善低 保和扶貧兩項制度的銜接機制,如果各干各的,就總會有貧困人口 沒有被覆蓋,或者即使被覆蓋了也脫不了貧,扶貧工作的死角就總 也消除不了。農村低保制度建立8年多來,兩項制度尚未實現(xiàn)無縫 銜接,歸根到底在于制度設計上還不完善,現(xiàn)在低保標準由各省確 定,扶貧標準卻是全國統(tǒng)一的,在制度安排上存在一定矛盾。
?? 2014年,國家現(xiàn)價扶貧標準是2800元,全國有20個省(自治區(qū)、直 轄市)的低保標準低于國家扶貧標準,而且越是扶貧工作任務重 的,低保標準與國家扶貧標準的差距越大,越難以保障農村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和貧困家庭的基本生活。農村低保制度本身也 還不完善,一方面,沒有把該保的貧困人口都包括進來,一些地方 由于低保資金不足,不得不對名額進行限制,使得有些符合條件的 貧困人口享受不到低保救助;另一方面,由于低保救助標準低,對 貧困程度不同的家庭,在給予補差時沒有實行科學有效的分級辦 法,自己有點收入的基本生活勉強還能過得去,但那些沒有勞動能 力、自己沒有收人的日子過得依然很艱難。
??農村低保政策和扶貧政策在目標上高度契合,必須加強兩者 的制度銜接。要加大低保省級統(tǒng)籌力度,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在同 一省域范圍內確定統(tǒng)一的低保標準,逐步實現(xiàn)低保標準和扶貧標準“兩線合一”,更好發(fā)揮低保制度的兜底作用。“兩線合一”要按 照漸進、逐步統(tǒng)一的原則提出可操作的改革方案。
??低保標準較低 的地區(qū),要逐漸提高和規(guī)范省內標準,逐步達到國家扶貧標準;低 保標準較高的地區(qū),應根據物價漲幅適當調高本地低保標準,不宜提高過快。扶貧標準也要綜合考慮物價變動和其他方面的實際情況 進行合理調整。如果扶貧標準提高過快,“兩線合一”就難以實現(xiàn),社保兜底脫貧的作用也就難以發(fā)揮。
??同時,農村低保要加強精準識別、 有效監(jiān)督和動態(tài)管理,既要把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和家庭都納入農 村低保范圍,做到應保盡保,也要確保過程透明、結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