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7 09:07:51作者:佚名
報名分類考試的考生為已完成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并獲得考生號的考生。
報名對口招生的考生是已完成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考報名并獲得考生編號的安徽省三年制及以上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技工,下同)畢業生。 學生(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籍或學歷安徽考試招生網,不含普通高中舉辦的綜合班),包括中等職業教育農民工、退役軍人、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二、志愿者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考分類考試的考生可選擇報考不超過3所職業院校。
申請定向招生的考生可以選擇申請本科院校,并填寫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同時,也可以參加分類考試,選擇報考不超過3所職業院校。
考生可于2023年3月28日10:00至2023年4月2日16:00期間登錄填寫申請表。
詳細報名流程請參見省考試院網站()公告欄或省考試院微信公眾號。
省考試局將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學校批準的招生規定。 考生也可以關注招生學校的官方網站。 相關考試信息請參見省考試院網站“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和“應用型本科對口招生考試”欄目。
3. 考試
分類考試和對口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
(一)考試科目
1、文化素質測試
文化素質考試由省考試局統一組織,統一劃定合格線。 文化素質測試包括語文、數學、英語三科。 試卷分數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科120分,英語60分。 考試采取筆試合并的形式進行。 《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分類考試招生及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大綱》可在省考試院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查詢。
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以上社會人員報考分類考試,采用“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評價方式; 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工學校等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采取“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考試”的考試評價方式。 全省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符合條件的考生方可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技能考核(含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招生機構可以根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語文、數學、外語三科C以上)判定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文化素質是否合格。 具體辦法應在招生簡章中明確。 符合報名條件的退役軍人安徽考試招生網,免試文化素質考試,可直接參加職業技能考試或職業適應性考試。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可以參加統一組織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
申請對口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省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
2.大學考試(測試)
分類考試文化素質測試合格的考生、普通高中畢業生、具有高中學歷或同等學力以上的社會人員,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中等職業學校、中等技工學校和其他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參加招收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核考生今后從事生產、建設、服務、管理等一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職業素質。 職業技能考試包括職業能力考試和技術技能考試。 職業能力考試以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專業知識為依據。 采用筆試形式,注重綜合專業能力; 技術技能考試以教育部頒發的核心專業知識為依據。 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技術技能為基礎,以操作考試為主,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
通過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的考生,將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 職業技能考試(滿分450分)包括專業理論考試(滿分200分)和技能考試(滿分250分)。 技能考試成績在150分以上為合格,低于150分為不合格。 藝術、體育、學前教育等專業的專業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可同時實施。
(二)考試(測試)時間安排
考試科目
考試時間
評論
文化素質測試
4月22日上午
9:00-11:30
語、數、英合卷
大學考試(測試)
4月30日至5月9日
具體時間請參閱各招生院校招生規定。
(三)考點及考場
文化素質考試,省考試局根據考區隨機安排考場和座位,并生成準考證號碼。 各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立若干個考點,考點必須安排在當地的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試中心。
招考機構組織的考試(考試)考點必須位于學校注冊的校園內,不得在校園外組織現場考試。 按照國家、省、自治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乙類、乙類”的要求,在保證考試安全、公平的前提下,高考(考試)采取線下考試的形式(測試)。 具體考試(考試)方式、地點及其他要求由各招生機構在招生簡章中公布。
(四)違規違紀行為的處理
分類考試和對口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考試期間違規違紀的考生和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教育部相關文件的規定嚴肅處理; 涉嫌違法的,將移送司法機關,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省考試院舉報熱線:-63619961,舉報郵箱:。
4. 下劃線
根據招生計劃、考生人數、考試成績等因素,確定文化素質考試合格分數線。
機構組織的考試及測試的及格分數由各學校自行確定。
5. 入場
(一)預錄取
招生機構必須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進行預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中的招生規則。
招生學校將按規定時間在學校網站上公布預錄取考生信息,并提供成績、預錄取專業等信息。
(二)錄取確認書
參加對口招生并被預錄取的考生,無需確認即可直接進入本科院校。 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高職院校招生分類考試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參加分類考試并獲得預錄取的考生須于5月16日至17日登錄網站確認錄取。 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 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確定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已獲得預錄取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放棄入學資格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六、專項計劃及激勵政策
(一)分類審查
職業(專科)院校對革命老區貧困家庭招生專項計劃招生、退役軍人單獨招生、拔尖人才免試招生,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關于開展2023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通知》(萬教秘稿[2023]31號)現予實施。
(二)對口招生
鼓勵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2023年安徽省應用型本科院校中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對口考試招生實施方案的通知》(萬教總)規定執行誠[2023]1號)等文件。
七、鄉村醫生定向培養政策
具體按照安徽省衛健委等四部門《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訓的通知》等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