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9 21:58:48作者:佚名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部發[2022]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就江西省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復核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申請復審內容
審核內容包括考生個人信息、考生是否親自答題、審核是否有遺漏、小題分數是否遺漏(記錄)、各類小題分數與提供給考生的分數是否一致等。超出上述規定范圍的申請將不予受理。評分的嚴格程度不屬于審核內容。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考生答題紙屬于國家機密管理,審核過程中不會向考生和家長展示。
二、審核申請程序
1、考生應于6月25日12點前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所在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申請復核成績,填寫復核申請表(點擊這里直接下載),逾期不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復核資格。省教育考試院不再直接受理考生個人復核申請。
2.各縣(市、區)教育考試中心應于6月25日15:00前匯總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信息錄入數據報送系統(網址另行通知),直接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聯系人:黃晨0791-86392177。
3. 審核組織
1.組織成立成績復核組和復審組。復核組由省級教育考試院綜合招生處、信息處和地級市教育考試中心(考試院)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考生成績進行復核,考試院紀檢組負責監督。復審組由學科評分專家、教育測量專家、紀檢監察部門人員組成,主要對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考生進行最終裁定。
四、基本審核流程
1.成績復核組將根據考生復核申請,對符合要求的申報項目進行復核,并在24小時內通過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普通高考”欄目向考生本人提供復核結果查詢。復核確認考生申報項目存在錯誤,導致考生成績出現差異的,復核組將按程序批準后申請變更,省教育考試院也將向考生出具書面成績更正通知。
2.考生對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疑慮的,應填寫復核申請書,寫明復核具體內容及理由(點擊此處直接下載)。考生復核申請表須經中學任課教師、中學校長認真評議后簽字確認,并報送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簽字確認。
3.復試申請經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批準后高考23日幾點出成績,考生應于6月27日17:00前持報名表、身份證、準考證到省教育考試院(地址:南昌市贛江南大道2888號)現場提交復試申請高考23日幾點出成績,逾期不再受理申請。
4.省教育考試機構受理申請后,復核組將對考生的復核申請作出最終裁定(此裁定為最終結果),并將裁定結果書面通知考生。復核組最終裁定結果涉及成績變動的,省教育考試機構將向考生出具書面成績更正通知。
五、評審工作要求
各市、縣(區)教育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高考網上閱卷和成績復核工作的宣傳,讓廣大考生及時了解網上閱卷程序和高考成績復核申請辦法、復核范圍及查詢結果方式。復核工作時效性強、要求高,各縣(區)考試機構、有關中學要認真做好服務工作英語作文,安排專人受理考生申請,及時準確匯總上報申請成績復核考生信息,確保復核工作認真落實。縣(區)考試中心要指導中學對考生提出的復核申請進行理性、可信、客觀、準確的評價并簽署意見。